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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瘸马不瘸

瘸马不瘸。

瘸马长得好,这是承德人一致认可的一点。

瘸马让人又爱又恨,是因为这个人太……

太飘着。

不是端着,是飘着。

这人不着地,就知道跟马特别是王大雀凑一块儿嘀咕,不爱跟人说话,也不扎堆赌钱看姑娘。除了马,他好像根本没有喜欢的东西;除了喂马洗马跟马腻歪,他好像也根本没有喜欢干的事,他好像没有

任何喜欢的人。

他跟其他男人不一样。性子又梗又愣,说话做事也不讨人喜欢。王宝善算是能劝服他的人。

两人黏黏糊糊地处着,又蔫蔫乎乎地吊着,做了好些年朋友。

朋友而已,跟好扯不上半点关系,可别自作多情。

可承德城所有的女人就喜欢自作多情,都希望自己是这个把瘸马从飘着的天上拽下来的人,一窝蜂朝他扑。

 

卷 来龙去脉

 

章 承德城内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王宝善提着灯笼走来,看到马厩火光闪烁,顿时定在当场。

他的脑子向来不怎么好使,脑子、说话和行动都不在一个节点。比如说,面对这不可容忍的夜半明火,他有生气骂娘、提水灭火、逮人来抓小坏蛋三个选择,可是他一项都没做,腿一软,坐在地上直号:

“你个杀干刀的小兔惠子,要是把草点着了,我要被打屁股……

“富春阁的美人以后都不跟我说话了……”

他一边号还一边扯巴扯巴地上的草,用草来擦脸上黏糊糊的鼻涕泪水,结果草上全是马粪,整张脸都快成了屎壳郎。

他都把自己折腾成这样了,马厩里面的人还是没动静。王宝善莫名觉得自己冤,为了一口酒好好的人不做,做个泼皮无赖。

没错,他酒瘾犯了,这次犯得特别厉害,百爪挠心莫过于此。可是全城钻了个遍,他也没找到一丝丝能够治这酒虫子的地方,只能巴巴地跑到小兔崽子这里来碰运气……

小兔崽子是他酒友王大马的独养儿子,打小在马厩里长大。他每次见到这个小家伙浑身不是草就是毛,除了跟马腻歪,从来没见过他开口说话,看人的时候眼睛发直,眼珠子发红,叫人疹得慌。

小兔崽子小时候皮得很,骑马摔断了腿,留下一个“瘸马”的外号,性子也变了,如今腿长好了,外号还跟着,还有可能跟一辈子。至于性子,天知道他这鬼憎人厌的模样会不会招人背后一榔头。

王大马死了,不管是人是鬼还是马。汤主席特宝贝他的马,怎么也不可能在马厩留下一个吃干饭的,他挺担心这个小兔崽子变成自己的负担,要不是情势逼人,也不能来这趟。

“别怕!宝贝儿,好了!这就好了!”

这个色坯!

王宝善气急败坏,酒虫子也顾不上了,抄起随身的打狗棍蹑手蹑脚走到近前……

只见这小兔崽子披头散发,上身赤裸,汗流浃背,不,血流浃背,裤子……裤子倒是还没脱下来,用一根草绳拴着。

角落的灯火中,一匹马躺在地上,浑身血糊糊的。

他是在给马接生!

马是一匹枣红马,虽然长得漂亮,但性子烈,不驯服,一点儿也不讨人喜欢。

王大马养得这么辛苦,就恨不得把它当女儿养了,枣红马还是把他踢死了。

对畜生好,从来没有好下场,这是他的人生经验。

王宝善看这血糊巴拉的模样,浑身直哆嗦,背靠着一人一马坐下来,摸摸全身上下,只觉得自己可怜——酒虫子刚被吓唬走,烟虫子又钻心里挠痒痒去了。

王大马穷归穷,对街上的老兄弟们没话讲,一瓶酒打回来没到家就剩了空瓶子,点一根烟一路上谁都能嗍一口过过瘾……他的儿子不关照关照,心里过意不去。

“我说小马猴,别跟畜生太好,你想想你爹怎么死的。畜生成天吃你的喝你的,到头来还要踢你一脚,我跟你爹算有点交情,不能不管你。你听我的,你年轻长得好,出去找个事做,别成天跟这些畜生打交道,后小心自己也变成畜生脾气……”

枣红马生的是头胎,并不是很顺利,小马的一条后腿先出来了,多耽搁一下,就是母子双亡。

“过来!”

听到一声闷吼,这次王宝善是腿比脑袋快,嗖嗖地跑了进去。

“快!怎么办!”

小马猴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着他,像一只要吃人的恶鬼。

王宝善从里到外一个哆嗦,手里的棍子掉下来。

王宝善瞪圆了眼睛指指自己鼻子,尚未做出反应。小兔崽子一巴掌拍在他脑门,把他摁在草堆里。

他这回总算醒悟过来,顾不得地面血迹斑斑,抓上马腿就塞了进去。

这还真是死马当成活马医。

小马位置对了,加上两个空有一身死力气的大男人帮忙,母马终于顺利生了下来,气息奄奄地躺倒在地。

王宝善一想到这是“仇家”母子,气得想把这对畜生扔火堆烧了。

小马的腿颤巍巍地动了动,像是活不了的样子。

王宝善随手捡起打狗棍,小心翼翼地拨弄了一下小马。

小马猴又急眼了,扭头死死盯着他,也许是灯火亮了一点,没有刚才那么没人气,可还是吓人。

在打狗棍掉落下来,打到小马之前,小马猴飞快地接住,扔了棍子,将小马抱到水槽边,给小马清理口鼻和身体。

王宝善还记着仇,看了看枣红马,还准备偷偷给它一脚,再一看,枣红马身下血流满地,一动不动,早就落了气。

王宝善踉跄退后,小马猴很快发现枣红马死了,抱着小马起身朝着他走来。

王宝善连连摆手:“不,不……”他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逃离这个鬼地方。

“王大哥,取个名字吧。”小马猴声音虽然有点哑,声线却有奇异的魅力,让人心境平和。

“这……这……”

“你救的,跟你姓。快说吧,王什么?”

“王大雀!”

王宝善这次回得倒挺快,因为这是他给自己还没投胎的儿子取的名字,当然快。

小马猴点点头,冲他笑出一口白牙。

“我不叫小兔崽子,也不叫小马猴。我叫王不觉。王大哥,谢谢你,那壶酒归你。”

小马猴,不,王不觉冲着马厩外的篮子一指,里面除了衣服,确实有一壶酒。

王宝善几乎是蹦跳着跑去拿起酒壶,一饮而尽,一个幸福的酒嗝之后,打着响亮的更离去。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酒喝完了,王宝善半夜帮人送东西得了点好处,觉得应该知恩图报,跑去灌满了酒,捎了两斤猪头肉拎过来。谁知道正赶上朱大胖带着汤主席来找碴,吓得躲在草料堆里直哆嗦。

汤主席看起来胖得像个菩萨,那是对姓汤或者跟汤家有关系的一干人等。要是姓汤,在承德城里杀人放火一点事都没有,要不姓汤,那就千万别招他。

小马猴变了个模样,浑身收拾得干干净净,低眉顺目跟从汤主席看小马驹。

王大雀也变了个模样,个头不怎么样,长得跟它娘一般漂亮,又精神,还通人性。汤主席一挨过去,小马猴一声轻唤,王大雀立刻黏糊上了,整个脑袋都要塞进汤主席的胖肚子里。

汤主席其实是来问罪的。死了人和马,管马厩的朱大胖自知大事不妙,跑来向他告状。经过朱大胖一番撺掇,汤主席理所当然地认为马踢死人肯定是人的不对,哪怕这个王大马给他养了一辈子马。

王大雀跟汤主席腻歪完了,又管王不觉要吃的。王不觉把它抱在怀里小心翼翼地喂,把汤主席一个叱咤沙场的热血汉子看出了一眼热泪。

这两个大的也算一命还一命,小的就恩怨尽了,相依为命。

想他几个兄弟英雄一世,还不是被张大帅家的小六子算计,到头来他还得跟张家小六子乞食,指着小六子照看汤家这些不肖子孙。

王宝善和王不觉谁也不会想到汤主席一个念头飞跑出几百里地去了东北,物伤其类,莫名其妙把被踢死的王大马撇清干系,将王不觉和王大雀两个小崽子归纳到自家的小崽子范畴。

有了这层关系,汤主席再看一人一马又跟以往不同,其实王大雀这种马确实养得好,而王不觉也确实长得俊俏,不辱没他的各种高头大马。

汤主席带着怒气而来,巡视一番之后,真心叹服马厩的井井有序和小马驹王大雀的通人性,走的时候做了决定,王不觉子代父职,成为新一代弼马温。

王不觉得了俸禄,王大雀得了额外的一份喝奶草料费,朱总管多了两份钱克扣,王宝善有人喝酒还多了个马儿子,可算皆大欢喜。

不过,王宝善很快发现看错了这个马儿子王大雀,它越长越像母马,高大漂亮,而性格有过之而无不及,简直就像一匹野马,桀骜不驯。不跟王不觉或者它搞好关系,一蹄子能把人踢上西天,就像它妈踢死王大马一样。

若说还有好处,那的好处就是这是天生神骏,跑起来不知道累,还特别认人,除了王不觉,谁也不让骑。

能够靠近的也只有王宝善自己和富春阁的莺莺燕燕,其他人非得王不觉摆事实讲道理,磨破了嘴巴皮才肯认。

要是它特别讨厌的人,那还得了,它犯起倔来连王不觉也管不了。朱大胖不知道哪根弦不对,想跟人显摆这匹好马,还没牵出马厩就被踢飞了。朱大胖一怒之下扣了王大雀的口粮,王不觉只好认倒霉,自己掏腰包给它添草料。

那阵子大家实在惨,王宝善的酒断了,王不觉饿瘦了,只有王大雀照样膘肥体壮。

后王宝善实在忍不了酒虫子,勉为其难觍着脸跑去跟富春阁的老板娘富大春告了一状。

富大春和这些女人一点也不拿他当回事,倒是心疼王不觉和王大雀。女人们联合起来把朱大胖好好收拾了一顿,朱大胖的婆娘把他挠得满脸花。

朱大胖几天不敢出门,派人打听一圈,总算明白事情坏在哪头,乖乖把王大雀的口粮补了,又请王不觉和王宝善喝了一顿酒,这才平了这件事。

大概是经过王不觉的千叮咛万嘱咐,从此之后,王大雀脾气收敛许多,再也没踢人了,勉勉强强能跟富大春这些女人和睦相处。

不和睦相处也不行,王不觉和王宝善能为好吃好喝的折腰,它一匹马为一点零嘴不踢人算不得什么怪事。

自从王大雀不踢人了,富大春就经常叫王不觉带着它来富春阁帮点小忙赚个酒钱。朱大胖抓了王不觉谋私的小辫子,心里倒是还想跑到汤主席面前告状,后来发现自家婆娘也跟王大雀黏糊,自知马和女人都得罪不起,只得老老实实做人。

至于汤主席,他的马场大着呢,一个弼马温和一匹马可不值得他惦记。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