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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的人

到现在基本上已经可以肯定,我之所以没法和Miriam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她太积极向上了。
Miriam,一个德国女生,身材高挑,举止优雅。长相嘛,这么说吧,大家说起她的时候,都不叫名字,直接说“我们系那个德国美女”。
她比我低一级。2003年夏天参加我们系的“过关考试”,听说我前一年考了优,就跑来找我“取经”,我们就这么认识了。那个时候,我到美国之后的新鲜劲还没有完全过去,对于交朋友,还有一种收藏癖,就是各个国家的朋友,都想收藏一枚。看着坐在对面笑眯眯的美女,又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我的朋友地图,于是决定,要在我的地图上插上她这面美丽的德国小旗。
那个周末正好请朋友吃饭,就把她叫上了。
过了一段时间,她去听歌剧,也叫上了我。
然后我又叫了她喝过一次咖啡。
然后她又叫了我去她家开一个party。
多好的开端啊,接下来,本来应该是一个德国女孩和一个中国女孩,在纽约这个世界都市,谱写一曲世界人民心连心的新篇章。可是,全不是这么回事。我们俩好不容易把中德友谊加温到30度以后,温度就再也上不去了。扔再多的柴好像也不管用了,就是眼泪给烟火熏出来,也不管用了。
究其原因,就是她这个人太积极,而我太消极。如果说到我们系某个教授,我刚想说他的坏话,她就说:啊,他太棒了……说到某个学术会议,我刚想说太无聊了,她就说:那个会让我真是受益匪浅……说到写论文,我刚想哭诉,她却说:我真的特别享受写论文……
而我觉得,检验友谊的标准,就是两个人能否凑在一起说别人坏话。
跟她在一起,我越来越惭愧。生活对于她,光明、灿烂,好比一件量身定做的小旗袍,穿得到处服服帖帖,穿在我身上,却是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真是糟蹋了好布料。
就算我努力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解释说,中国,这样一个第三世界国家,和德国,这样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出非常不同的性格,有它的历史必然性,可还是,看她穿着有前有后的小旗袍,羞愧难当。
于是,我不太跟她玩了。
昨天,在系里碰见她。她刚从印尼做调查回来,照例是满面春风。
我问:你调查做得怎么样啊?
很好!她说。
去那样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国家,会不会孤单啊?
不会,怎么会呢?!
这个学期忙吗?
嗯,我有两个会,三个论文,一个助教的职位……她振奋的声音,噼噼啪啪在我眼前开放。在她振奋的声音里,我又看见自己变成一只小虫子,怀着自己那点焦虑,就像揣着万贯家产,贴着墙角,灰溜溜地往自己虚构的、安全的阴影里爬去。

另一个高度

你肯定有这样一个朋友吧:在银行工作,长得一般,业务凑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恳恳养家糊口,不爱说话,但如果开口说话,说的话也多半无趣无味——总之形象非常白开水,在任何一个社交场合都是角落里不大起眼的人。事实上你肯定有不止一个这样的朋友,事实上你自己没准就是这样的人。
你能想象这个朋友突然有一天离家出走了吗?然后等你再听说他的消息时,据说他已经到了巴黎,正从头开始学画画,要做一个画家。
你很难想象,环顾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却写了这样一个人。他的名字叫查尔斯。在留下一张内容为“晚饭准备好了”的纸条之后,他离开了自己结婚17年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去了巴黎。那一年他40岁,住在全巴黎破旧的旅馆,身上只有100块钱。
但,这并不是一个追梦人如何历经艰险实现辉煌的励志故事。如果是这样一个故事,这个男主角应该二十出头,英俊潇洒,在书中碰上一个有钱人的漂亮女儿,当然肯定也会碰上一个嫉妒他才华的小人,该小人势必要跟他争夺那位小姐,但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男主角成为大亨,有情人也终成眷属。
《月亮和六便士》却不是这样一个故事。它是一个怎样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着梦想,查尔斯却在追逐他的噩运。好吧,这两件事其实没那么不同,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当然这里所说的梦想,是真的梦想,不是“爸爸妈妈说”、“老师说”、“电视报纸说”里被说出来的那个蓝图,不是蓝领白领之上的那个金领,不是猎人给麻雀设的圈套里的那些米粒。
查尔斯疾步如飞,如愿以偿地追上了他的噩运。5年之后,他在巴黎贫病交加,躺在小阁楼里奄奄一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几乎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了码头工人。又过了几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一个小岛上,身患麻风病,双目失明,临死之前叫人把他的之作付之一炬。15年之内,这个伦敦的股票交易员风驰电掣,越过城市,越过文明,越过中产阶级,越过太平洋,越过人性,终于追上了命运这匹烈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电影Big Night里有这样一句台词,查尔斯让我想起这句台词。别人的人生是在不断做加法,他却在做减法。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绑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尔斯拒绝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国人”,他甩掉一个一个身份,如同脱去一层一层衣服,后一抬脚,赤身裸体踏进内心召唤的冰窟窿里。小说里的那个“我”问他:“难道你不爱你的孩子们吗?”他说:“我对他们没有特殊感情。”“我”再问他:“难道你连爱情都不需要吗?”他说:“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别人也许会同情他的穷困潦倒,他拿起画笔时,却觉得自己是一个君王。
这样的人当然可恶。他的眼里只有自己,没有别人,自私,没有责任心,不屑和“社会”发生任何关系。但他又很无辜,因为他的眼里岂止没有别人,甚至没有自己。他不是选择了梦想,而是被梦想击中。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我必须画画,就像溺水的人必须挣扎”。如果说他与别人有什么不同,就是他比别人更服从宿命。梦想多么妖冶,多么锋利,人们在惊慌中四处逃窜,逃向功名,或者利禄,或者求功名利禄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尔斯拒绝成为“人们”里面的那个“们”。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读完这本书,我的脑子定格在查尔斯的后时光。一个太平洋孤岛的丛林深处,一间简陋土屋里,那位因麻风病而毁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画的满墙壁画中,聆听波涛汹涌的颜色——对,那时他已经失明,只能聆听颜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风,红色是尖叫。我承认,此情此景不能唤起我丝毫的怜悯,因为心中唯有敬畏——骇然与敬畏。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宁静。我想这就是传说中的胜利。虽不信神,我想这就是人们应当在胸前画一个十字架说“阿门”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