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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自己写一本公司法的书(代自序)
                               
  时光无逆向前,人生兜兜转转,我自己当初亦未曾想过,时隔近二十年,我会告别我深爱的审判工作,离开最高人民法院,又回到当初出发的地方,回到母校中国政法大学任教。重返校园,我感觉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这里安放着我的青春与梦想。军都山下,晓月河畔,都曾留下过我十年苦读的身影。陌生的是,从课堂到讲台,这种位置与角色的转换,让我面临巨大的挑战。新职业,新起点。学校安排我的教学任务是为学生讲授公司法案例研习课程。巧合的是,这也是我上学时最喜欢的课程。
  有时在教室里,我总有种时空穿越的感觉,看到求知若渴的学生,我仿佛看到当年的自己。面对一张张年轻的充满期待的笑脸,我总觉得不能误人子弟,这给我带来很大的压力。作为教师,只有站稳讲台,方能安身立命。面对工作上的转型,我突然感到无所适从。虽然以前我也在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协以及行业协会授课,但这与系统地、完整地讲述一门课程完全是两码事。我深感备课任务的繁重。从讲课与备课的关系看,我感觉如果讲课要讲一滴水,就要准备个黄河水。如果讲课要讲一粒沙,就要准备个撒哈拉。这对从未专门从事过教学工作的我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挑战。为了给学生备课,我几乎翻遍了市面上所有的公司法教材,其中不乏体例完整,质量上乘的好教材。以教促学,这对于我来讲,当然无疑是一个提高自身水平的有利契机,但对于授课来说,似乎这还远远不够。学院的培养目标是学生不仅要掌握好法学理论,毕业以后还要能够尽快熟悉实务工作。一本看得懂,学得会,用得上的公司法案例教程,既是学院的期许,更是学生的期许。市面上大多数教材比较偏重理论研究,虽然也有案例方面的书,内容也很丰富,但讲授习惯与个人经历的不同,使得这些书与我想在课堂上给学生呈现的东西相去甚远。教课是个良心活儿,备课似乎是个永无止境的过程。在备课过程中的学习与思考,我想记录下来,形成一本我自己用起来比较“趁手”的书,也方便学生学习,这直接促成了本书的撰写。另外,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也想对于自己从事了二十年的审判工作所积累的经验做一个系统的梳理,给自己的审判生涯划上一个完整的句号,这也算是对自己有个交待。
  因为原来工作的原因,我有幸成为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司法修改组工作组的成员,这使我能够近距离地了解本次公司法修法的背景、理念。。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间,我也有幸见证、参与了公司法各个司法解释以及《九民纪要》关于公司法部分的起草工作。从我自身的经历看,我先在基层法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锻炼一年,然后到最高人民法院从事了近二十年的民商事审判工作,去年我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厅挂职,从事民商事案件的抗诉工作。这种机缘巧合的独一无二的经历,使我得以全方位、多角度地观察公司的立法与司法。公司案件的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抗诉诉讼程序的整个完整的过程,我都亲历过。现在我又担任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我特别想把这些难得经历中的感悟呈现给学生。对于公司法条文的修改,我希望学生们能够了解条文背后的东西,做到既能知其然,更能知其所以然。同时我想让学生们更直观了解民商事审判实践中的热点与争议问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二庭以及巡回法庭的审判工作经历,我感受到民事法官与商事法官的审判理念不尽相同,即使同为商事法官,在不同的时期,裁判理念也是发展变化的。我个人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公司案件的裁判逐渐从债权人主义倾向于投资人主义转变。我希望学生能够及时感知这种变化,并了解这些变化背后更深层次的原因。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厅挂职后,我的工作内容主要更集中于判断法官的裁判是否发生偏差,以及这种偏差是否达到了足以提起抗诉的程度。这些宝贵的经历,使我能够以更广阔与更独特的视野审视公司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当然,长达二十年的审判工作经历,使我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很难完全脱离裁判者的视角,开始我对此有些担忧,但从我授课的经历以及后期和学生以及法律实务人士的沟通交流情况看,他们似乎对于裁判者视角更为感兴趣。因为无论从事法官、检察官还是律师的工作,都需要掌握法官的裁判视角与思路,这或许也是本书区别于绝大多数公司法书籍的特点。本书并没有按照传统的公司法教材的体例撰写,而是采取专题写作的方式,聚焦于公司法领域的热点难点,将公司法中的问题分为公司本体、股东与股权、公司资本与公司治理四大主题,下辖二十四个公司法实务问题,分别对上述问题的理论争鸣与实务困惑予以解读。
  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指导实践。脱离理论的实践是迷茫的,脱离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只有将两者紧密结合,才能让它们同时大放异彩。在理论研究的阐述上,我尽可能关注国内外最新的研究成果。在案例的选取上,我大多选择了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与公报案例,其中有些还是我审理或参与审理过的案件。在具体每个主题确定应该关注哪些问题时,我利用讲课的机会,多次和学生以及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过沟通,同时也组织学生召开线上会进行过讨论,写作的方向也在不断修正。写作的过程无疑是艰苦的,但也是充满乐趣的。疫情居家办公期间,我得以对整本书重新进行梳理与修订。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书仅是我自己对于公司法理论与实践的感悟和思考,纯属我的个人观点,而且也在随着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变化而不断发展与深化。这些观点并不代表我过去供职的单位,更不代表我现在供职的单位的立场,且难免会有疏漏。写作如同人生,永远是遗憾的艺术。我虽资质鲁钝,但却已竭尽全力。是否付出足够的诚意,相信时间会看得见,学生会看得见,读者也会看得见。从我有限的人生经历看,我一直觉得人生中的每一次告别、转身、相逢,其实都是源于热爱,奔赴每一份热爱,不辜负每一份热爱,尽力就好。
  我要感谢我可爱的学生们,他们对我最初教学的青涩给予了最大的包容。他们毫不吝惜的赞美与鼓励,使我有信心开始这本书的撰写。感谢我的导师赵旭东教授,是他激发了我学习公司法的热情,并引领我走上公司法研究的道路。感谢我的女儿,为她我愿放弃全世界的勇气,促使我重新作出职业规划与选择,才得以有本书的诞生。还要感谢我的先生,他无私地承担起了养家糊口的几乎全部责任,才成就了我的恣意人生。更要感谢我的父母,培养出两名法学博士的他们,始终教诲我通往成功的捷径是“永远不要走捷径”,这种人生大智慧,启迪我能够认真对待每一件事,且少走了不少人生弯路。
  要特别感谢的是,此时正在打开这本书阅读的你。或许从序言的写作风格上看,你已经发现这是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在自媒体盛行的今天,肯掏银子买书,意味着对于作者莫大的肯定与信任,而我要做的是尽可能不辜负这份信任。
  是为序。
                                        
  王毓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