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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新起点
(节选,注释从略)

在《论法的精神》的序言中,孟德斯鸠表达了对他“伟大的”现代先驱们的感佩之情,并慨言要对他们的共同事业做出一番全新的重大贡献。在《为〈论法的精神〉辩护》的结尾,孟德斯鸠提出了品评诸如他这类著作的规则。其中他写道:

当我们品评一部著作,尤其是一部巨著时,必须努力获得关于这部著作所探讨的学问的专业知识,必须好好阅读那些已经就此门学问进行创作并获得认可的作家们,以便判断作者是否偏离了探讨这门学问已为人接受的一般路径。(OC 2.1161)

因此,我们最好先简要概述一下孟德斯鸠的重要先行者们遗留给他的神学政治理论架构中的关键相关要素。
这些站在现代自由理论源头的主要思想家们——首要的是霍布斯、斯宾诺莎和洛克——莫衷一是于何种政制设计最能高效地满足人性的自然需求,但他们却相当一致地认同一种关于人类需求的前所未有的观念,以及由之推出的根本自然法则。这些现代理论家与此前占主导地位的亚里士多德传统决裂,认为我们只有抛弃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这一古典设想,否定人自然地倾向于在政治共同体(civic community)和法制的等级秩序中获得一种特殊实现,才能最好地理解潜藏在可见的人类行为背后的永恒动因。对于权力、声望和支配的无处不在的激烈争夺,以及各种相互冲突的政体所尊奉的精神目标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揭示了一种与古典判然有别的设想。他们认为更为可信的推论是,所有的政治安排不过是习俗性的产物,出自人为的、历史的人类创造,其(并非完全自知自觉的)目的在于克服人性自然所倾向的内在的、自我毁灭的无政府状态。
通过一种富于启发的思想实验,我们可以最好地认清人这种动物身上纯粹和真实的自然之物。我们需要在自己的脑海中设想完全脱离了历史建构的社会纽带和限制的人。一旦使在文明社会受到压制的激情倾向得到完全且自发的释放,我们就能够设想人之存在(human existence)曾经如何或将会如何。由此生发的图景就是“自然状态”——霍布斯恰切地称它是“根据激情做出的推论”(《利维坦》,第13章,第10段)。它揭示出,人就其永恒的内核而言,是极为争强好斗的个体;他们缺乏任何确定的或共有的、使之完满的目标,而只是在极度匮乏的环境中,不顾一切地试图挣脱饥饿与死亡的痛苦,这驱使他们为获得权力而竭力相互支配和压榨。由此而来的结果,是一种相互搏命的反社会的社会性(antisocial sociability)。洛克曾以犀利的笔触驳斥任何天赋的道德观念:

我并不否认人心中印有许多自然倾向:人的情欲(Men’s Appetites)中的确寓有一些行为原则(Principles of Actions),但它们远非天赋的道德原则。如果人们任由它们完全支配,它们就会使人推翻一切道德。

而在关于教育的论文中,洛克写道:

我曾说过,孩子是热爱自由的……现在我要说,他们更喜欢另一样东西,那便是支配;它正是大多数常见的、自然的恶习的根源所在。

此外,人还有运用理性为其非道德的(amoral)激情服务的自然潜能——理性可以引导乃至修正那些自发涌现的激情。理性的这一自然功效,以及人性缺少充足的自然本能和自然目的,使人类具有了可塑性。为了摆脱或缓和无序的自然境况,为了使对权力的争夺不再那么险恶,人类在家庭、社会以及政治方面缓慢而痛苦地设计出各式各样的制度、法律、习俗和仪式。我们发现,正是它们塑造了人之存在。但是,在所有这些历史性的创设中,我们可以发现理性被愚昧误导、被幻想欺骗。其中,后者由人的希望与恐惧所促动,且迎合这些激情,借由习俗和惯例的力量而巩固。它虚构出一些危险的幻象,其中包括某些类人的(anthropomorphic)、不朽的存在。这些存在据信掌控着外部世界(environment),因此可以为人提供庇护和帮助,其报偿是各种形式的牺牲、膜拜与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