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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一
  法律科技的革新与启示
  燧人氏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他发明了钻木取火,为人类带来了光明和温暖,也开启了文明的新纪元。
  当今时代,投资、贸易、金融和信息等领域的全球性发展迅速而深刻地影响着世界各国。21世纪初,WTO(世界贸易组织)与WWW(万维网)这两样事物的兴起,为经济合作与信息交流搭建了全新的平台。互联网的普及在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进一步加速了这一进程。而我们所处的21世纪20年代,无疑会是被人工智能技术深刻改变的十年。
  技术的进步总是与各行各业的进步紧密相连。在法律领域,法律科技的创新正在重塑法律秩序与法律服务,并推动法治实践的数字化转型。如同燧人氏发明钻木取火法一样,法律科技的兴起不仅推动了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升了法律服务的效率,更在无形中推动了法治精神的普及与升华。
  《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这本书,围绕法律科技,从定义、分类、行业归属、相关专业术语,到全球及中国法律科技行业的发展现状、市场格局、产业链布局,构建了一个比较全面而详尽的相关知识体系,并对法律科技在提高实施效率、推动法治普惠等方面的价值进行了分析,展现了法律科技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提升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此书以其跨学科的视角,将法律与科技紧密结合,不仅关注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注重法律科技在实际应用中的社会价值。书中对法律科技行业内部的挑战与机遇进行了剖析,同时也对如何通过政策支持、行业自律等途径促进法律科技健康发展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此书对于法律科技行业的从业者、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对科技感兴趣的读者,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书中对法律科技在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提升法律服务普惠性方面的讨论,对于促进法治中国建设也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科技,这个融合了法律专业知识与现代信息技术的领域,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对法律的认知和实践。它不仅是技术的革新,更是法律理念与法治精神的进化。
  在法律知识的传播方面,法律科技的发展推动了法律信息的普及。通过在线法律数据库、智能法律顾问等工具,公众可以更容易地获取法律信息,理解法律条文,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自行解决法律问题。这种知识的普及,无疑有助于提升公民的法律素养,促进法治社会建设。燧人氏将火种带给人类,象征着知识与智慧的传播,法律科技则在现代社会中延续了这一使命,让法治之光照亮人类社会的发展之途。
  法律科技的另一个重要贡献在于其对法学研究的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前沿技术,不可避免地为整个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体系带来变革。通过大数据分析,法律科技能够揭示法律规则背后的模式和趋势,为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这种基于数据的法律研究方法,有助于提高法律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使法律更加符合社会的实际需求。
  当然,法律科技的发展也可能会带来一系列挑战。随着人工智能在法律领域的应用日益深入,如何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流动性以及可用性,如何确保算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及其他信息权益,如何防止技术滥用等,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法律、伦理和技术领域的专家共同努力,以确保法律科技的发展不会偏离法律普惠的初衷。
  法律的尊严、权威的效力均在于实施。法律科技正是通过技术创新,使法律的实施更加全面、精准和高效。在法律科技的未来展望中,我们期待看到法律决策会更加公正,法律制度变得更加透明、高效和可及,法律服务更加智能化,也期待法律科技为法治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在今后探索法律科技的进程中,我们不能忘记从更宏观的角度审视这一领域的发展及其对法律体系的深远影响。燧人氏的故事不仅是对知识与智慧的追求,更是人类意志和创造力的颂歌——在法律科技的语境下,这种追求将转化为对法治精神的深刻理解和创新实践。我们有理由期待,法律科技的火种将照亮法治中国建设的每一个场景以及法律服务的每一个角落。
  江必新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24年2月

  序 二
  当变化成为一种常态
  著名外交家基辛格在他的《世界秩序》一书中认为:“每个时代都有其主旋律。在中世纪时期,主旋律是宗教;在启蒙时期,是理性;在19~20世纪,是民族主义和历史观。科学和技术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主导观念,他们推动了人类福祉史无前例的进步。”而人工智能,正是基辛格始终关注的重点:他不仅参与《人工智能时代与人类未来》专著的撰写,更是在百岁高龄冒着生命健康的风险访华,他与中国领导人探讨的主题之一也是人工智能。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轮高科技浪潮,大而言之影响世界秩序和人类未来,微而观之也对法律服务和律师行业发起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法律的殿堂中,律师们,这些传统秩序的“守护者”,在一定程度上往往被视为风险的“厌恶者”,对新事物抱持谨慎态度。然而,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变革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在这场数字化大潮中,法律科技的兴起正悄然改变着或将重塑法律服务的面貌。
  法律科技的革新首先体现在对传统法律实践的突破上。传统的法律服务模式依赖于律师的专业知识和固有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服务的效率化和可及性。法律科技通过引入算法和机器学习,使法律分析、合同审查、案件预测等工作得以自动化,从而打破了这一局限。这种自动化不仅提高了法律服务的效率,更重要的是,它使法律服务变得更加个性化和精准,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律师们开始拥抱变化,探索AI在法律服务各个场景下的可能性。在这个新时代,法律人需要勇敢地走出舒适区,去发现未知,去创造可能,去畅想未来。
  法律科技,这一结合了法律智慧与科技理性的新领域,正以其独特的方式重塑法律实践。它不仅是工具的革新,更是对法律本质的深刻洞察,于是,这不仅是“器”,更是“道”。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例,一是赋能“办案”:做优“办案平台”“作战平台”,提高法官办案效率,缓解“案多人少”困扰。二是赋能“管案”:通过全过程留痕,实施全方位监督,推进同案同判、适法统一,提升办案质效。三是赋能“预案”:当事人以及律师,可以对案件有一定程度预判,提高预见性,有助于减少矛盾,推动案结事了。四是赋能“借案”:参考、借鉴、运用司法大数据,为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案例支撑、智库支持,在诉源治理中展现能动司法。
  智合致力于法律科技创新、创意、创业逾十年,其创始人洪祖运先生堪称中国法律科技领域奠基人,其首创的理念、闯出的模式、引领的团队始终是这一赛道的思想“先行者”、实践“领头羊”、方阵“弄潮儿”。《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这本书,正是法律科技变革的历史见证和发展建言。它不仅系统地梳理了法律科技的发展历程,更深入地剖析了其在各个应用场景中的实践。从智慧法院的高效运作,到在线争议解决的便捷性,再到法律数据分析的精准预测,从书中的每一页中,我们都看到了关于未来的无限可能。
  法律科技的发展,是对法律服务模式的破局与优化,也是对法律理性的深化和发展。在这个智能化、高效化的新图景中,法律服务将更加人性化,更加关注个体的需求和权益。正如亚里士多德的思想:法律是理性的体现。科技则是理性的工具,法律科技,正是将工具的理性与法律的理性相结合,让我们有机会畅想一个智能化、高效化的法律服务新画卷:繁花似锦,香飘满园。
  作为法律服务队伍的一名成员,我与大家一样,处在这个变革的时代,有幸见证了法律科技从概念到实践的蜕变,也深切感受到它对法律行业的深远影响。我想,我们共同的发现就是,变化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常态。
  衷心希望这本专著能成为法律科技前行道路上的一盏明灯,让每一位法律人有所思考、受此启明,看到新机遇、迎接新希望。“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吕红兵
  (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监事长)
  2024年2月

  序 三
  步入新阶段的法律科技
  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已经深度融入经济和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老百姓日常的社交、购物、出行到产业升级转型、公共服务智能化,科技革命的身影无处不在。
  数字技术是当下创新活动最为踊跃的领域之一。随着2022年年末大语言模型(LLM)的登场,原本仅存在于科幻小说中的能力成为现实。数字革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要为技术进步可能带来的风险做好准备。
  法律工作和司法体系是守护社会公正、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稳定正常运转的制度基础。“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法律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必然要随着社会现实的变化而不断调整。而科技进步正在成为法律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动力源,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技术进步为法律工作带来新的工作内容。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会创造出新的产品形态和消费场景。现行的法律体系是否能有效规制这些新涌现出的社会现象?如何调整现行体系来更好地消除负面影响,让新技术、新产品在正确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从数据安全、隐私保护到最近的大模型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这些随着数字技术不断进步产生的新问题,也正是法律研究的前沿课题。
  其次,技术进步带来法律工作工具的改变。数字技术的本质是又一次工具革命,其推进路径与历次工具革命并无不同,都是从具体而微的应用场景开始,因新的工具拓展出新的能力、新的工作对象,最终形成新的生产力。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课上网、案例库上云,存证电子化、区块链化,基于大数据和算法的合同智能化管理、智慧审判等,都是法律工作中数字技术的工具性体现。小荷才露尖尖角,正如本书描绘的,新工具在法律工作中潜力无限。
  最后,技术进步带来的法律思想改变。法律的核心思想和原则植根于社会基本良知和普遍共识,有着长期的历史和文化积淀,具有稳定、连续、可预测的特点。而技术革命是对这一稳态的外生刺激,推动法律思想突破既有框架向前发展。以当下一些热点问题为例,在讨论界定数据权属是不是数据交换的前提这一问题时,我们讨论的是数据是不是一种一般意义上的“物”?在讨论机器创作是否享有与个人创作同等的权利时,我们讨论的是人创造的智能体是否享有(或部分享有)人的基本权利?新法律思想可能正是萌芽于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深入讨论和辩证。
  本书对法律工作中的数字化工具做了全景式分析。从界定法律科技的概念展开,讨论了法律科技不同的分类方式,分析了法律科技发展的宏观和政策环境,对比了中外法律科技行业发展的异同。按照法律科技应用的不同场景,分门别类地对行业生态发展和市场情况进行说明,分析产业链布局、展望行业前景,剖析发展较好的地区和行业领军企业的成功经验,为有志于此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参考。
  本书的逻辑清晰,内容翔实丰富,对理解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数字技术如何改变法律工作很有帮助。随着技术发展而来的伦理问题、算法偏见问题、大模型的幻觉等问题正在引起越来越多的关注。这些问题放在日常生活中或许无伤大雅,但在法律工作中会产生重大偏差,零容忍不是高标而是底线。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在法律数字工具的开发中,不可有侥幸和回避。了解技术的发展,是所有讨论必 备的基础,这也正是本书的价值所在。
  陈一丹
  (腾讯主要创办人、一丹奖发起人)

  2024年2月
  自 序
  人工智能,从一种技术方向,到席卷各个垂直领域,所用时间比大众想象得短。如同世纪之交的互联网热潮,从各行各业都要“互联网 ”,到如今将互联网视作一种基础设施,也不过短短十数年。
  我一直在思索,人工智能对于法律行业来说意味着什么?显然,不是所有技术变革都会影响法律行业,但如今我可以确定的是,人工智能不仅会影响法律行业,且会深入地改变甚至重塑法律行业。带着疑问与为法律行业服务的经验,我与团队编写了这本《智变:法律科技的大模型时代》,试图用我们对法律科技3.0的研究与实践,为法律服务行业身处的AI时代做脚注。
  法律服务行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伴随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互联网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加速演进,传统法律体系向数字世界延伸。法律科技成为推动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的最关键动力,法律拥抱科技,科技重塑法律,已然成为这个时代最重大的命题之一。
  然而,当前国内关于法律科技行业的研究尚显不足,在法律科技行业的界定上,还没有达成统一认知。这是由于随着技术的发展,法律科技行业不断涌现出新的模式、显现出新的特点,这也导致原本对法律科技概念的定义、行业的界定过于狭隘,难以涵盖其在法律领域的所有应用。
  法律与科技的融合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必然要经历认知以及应用的演进,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融合,持续深化。回顾国内法律科技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将其大致划分为四个关键阶段。
  第一阶段是1979~1999年的探索萌芽期。随着律师制度的恢复、法律服务市场的重新崛起以及一批法律服务机构的成立,基础的法律科技在国内萌发。这一时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龚祥瑞和当时北京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生李克强于1983年合著论文《法律工作的计算机化》被视为中国法律信息化的开端。同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学基础理论》(新编本)教科书第一次将“法律与科学技术”纳入法理学的视野。
  第二阶段是信息化时代,对应法律科技1.0时期。时间跨度大致为2000~2013年。在这一时期,主要是政务端的需求推动法律科技的发展,以法院系统为引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在法律行业各个方面普及。
  第三阶段是2014~2022年的数字化时代,对应法律科技2.0时期。在2013年前后,“互联网 ”的概念初现,“数据是信息时代的石油”这一观点越发普及,法律服务行业对于数据的管理、分析、应用在这一时期进一步深化。法律科技企业的数量和覆盖面在此阶段迅速增加,迎来了真正的“爆发期”。在2020~2022年的三年期间,受新冠疫情等“黑天鹅”事件的加速催化,法律科技的应用得到了进一步深化。
  第四阶段是2023年至今的智能化时代,对应法律科技3.0时期。这一阶段以AIGC技术的突破为关键节点,开启了法律科技智能化应用的新时代。
  2023年,我们目睹了许多新锐法律科技产品和公司的涌现,多年的酝酿使法律科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已近在眼前。在这一背景下,本书希望跳出法律服务行业本身的视角,纳入产业发展的视野,着眼于长期、全面的维度探求、思考并厘清法律科技当下面临的宏观微观环境、当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与面临的发展挑战、法律科技领域的供需关系,并由此推导法律科技行业的未来格局,以便将法律与科技中那些真正具有指导性的、趋势意义的维度提出来,并且系统地予以理论性的论述。
  一般的观点是法律科技的核心作用是以技术驱动来改变法律行业的传统业态。但在我看来,对法律科技的最佳定义,应该是让更多人能够获得法律服务的技术及应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加快建设法治社会,要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增强,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趋多元。这一阶段的需求结构异常复杂,因此必须与之相适应,建立一套非常完整、科学的法律服务供给机制,而法律科技最重要的社会价值在于能够助推法律服务的普惠化,这恰恰是律师职业受制于成本规律一直无法有效解决的。可以说,法律AI的出现极大地提升了法律普惠的可能,让法律服务可以覆盖人们所在之处。
  法律科技的3.0时代已经到来,中国的法律科技行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变革和发展。法律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预言同时又担心,未来的法官会以自动售货机的方式处理案件。但也正如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朱苏力所言,“法律与科技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张力”。
  我相信,法律科技的出现不仅是为了赋能法律、颠覆供需、重塑市场,更是承载法律普惠的使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均等普惠的法律服务体系,让法治插上技术的翅膀,成为人们的生活习惯。真正能够实现“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的目标。
  以上,即是编写这本小书的出发点。
  本书的主题涉及较为广泛的领域,这背后凝聚了许多同事的辛勤和智慧,他们不仅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进行了深入挖掘,在书籍的最终呈现上也倾注了心血。我要特别感谢孙麟飞、吴梦奇、李亦儒、翟瑞轩、刘元坤几位同事,他们在法律科技研究领域有长期的积累,在本书的撰写过程中提供了大量研究成果,同时还感谢林戈、毛姗姗、吴剑霞、郭凌君等同事在内容编排和文字上提出的宝贵建议。
  最后,感谢法律出版社的周洁、林蕊,他们的专业素养是这本小书质量的保证。
  本书的一切错漏之处都归我自己。希望读者批评指正,争取有机会再版时改正。
  洪祖运
  (智合创始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