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草》中的《立论》,是我最喜欢的鲁迅的散文之一。上课教“五四”时期的散文,只能选几篇。周作人《故乡的野菜》、梁遇春《“春朝”一刻值千金》、梁实秋《男人》《女人》等等。鲁迅的散文我只选《立论》。要是能多选几篇,我还会选《灯下漫笔》《论人言可畏》《死》等等。但只能选一篇的话,我就选《立论》。这不仅是为了文学,也是为了和同学们一起讨论为人处事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说实在话,其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我自己到现在都还没弄清楚。
《立论》是故事套着故事的结构,说的是课堂上老师在回答学生的问题时,讲的一个故事:
“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
“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
老师的结论是:“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许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1]
说真话的要被打,说谎话的得好处,这个现象的确到处存在,外国有,中国也不少;学校里已经有了,社会上就更多;你的地位越高,碰到的处境……我就不知道了。
其实,鲁迅在这里悄悄偷换了概念,说“要死的必然”,是指死亡是以后必然会发生的事情,或者说是真实。但是,真实和真诚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情。说出事实和真理,有时需要真诚和勇气,但真诚地说话并不必然要表达事实和真理,真诚是主观态度,真实是客观存在。有时候说话人很真诚,相信自己说的话。比方我们说祝愿家人幸福、长寿;或者教徒祷告,相信上帝,他很真诚,但说出的未见得是真理和事实,但这不妨碍这位教徒是在很真诚地说话。所以中文里的“说真话”,有两个意思,真心地说话,或者说出事实、真相、真理。两者可以共存,也可以分开。
回到故事,小孩满月时,人们主要是进行祝愿。这是一个礼节,礼节最主要的是要真诚,而不一定是真实。说升官发财的,如果是真心祝愿的话,那无可厚非。每年过年大家都说:“恭喜发财,新春快乐。”总不能拜年拱手说:“哎,你这一年总会有不快乐,你这一年不一定发财。”虽然说的可能也是事实,但是何苦呢?真诚就好了。说小孩会死,虽然是必然事实,但是人人都知道,所以也是废话,除非你是急诊室医生,人家来看病……
鲁迅在《新秋杂识(三)》里说,花其实也是植物的生殖器。仔细想想,花是植物的生殖器,这是科学常识。但是各位,情人节或者生日的时候送花给朋友、恋人,千万不要补一句说:“来来来,送你一个植物的生殖器……”虽然说的是真实的,是真相,但后果会很糟糕。
鲁迅在“杂感”中悄悄偷换概念,将世俗礼节上的真诚,与科学政治上的真实、真理混为一谈,却巧妙地带出了三个极严肃的问题:
一、什么是真话?
二、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或者不应该说真话?
三、为什么说真话的受罚,说谎的有奖?
“真话”代表真诚地说话,也代表说出事实和真理。一般说来,真诚是真实的基础。但有些场合,对小孩来说,对教徒来说,对恋爱当中的人来说,对世俗社交礼仪来说,真诚就好了。而对于那些对国家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家来说,如何评判他们的是非功过呢?假设他们的思想理论违背事实,违反真理,且带领严重后果,但是他们自己当时很真诚、相信他们所说的那些事后看来是荒谬的理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尺度。要是的话,他们就还是理想主义者(也许是失败的悲剧的理想主义者),依然会有人对他们表示尊敬;反之,要是他们当初连真诚都没有的话,那么,从头开始,他们就仅仅是一个权力玩家而已。
所以真话的两个层面—真诚与真实,鲁迅非常看重前者。他在《破恶声论》当中说过:“伪士当去,迷信可存,今日之急也。”这个说法很有意思。鲁迅后来一直批判“伪士”,就是那些虚假的人。“迷信”,在这里倒是一个正面概念,它指的不是封建迷信,而是痴迷信仰,是“形上之需求”。所以,他认为,一个人,对一个观念、信仰痴迷,这个可以有。“伪士”则是他一生憎恨的对象,尤其是为官方说假话的知识分子,比一般有劣根性的国民更坏。
鲁迅一直认为中国国民性的毛病在于普遍的虚伪,由普遍虚伪带出的问题就是前面讲的第二个问题:什么时候应该说真话?比方说室友买了件新衣服,或者剪了个新发型,你假如觉得好看,说真话无妨。既是事实,又是真诚。但如果你觉得不好看,你告诉她事实(你的感受),虽然你很真诚,但她可能不开心(可能损害你们的关系);你不告诉她你的感受,甚至骗她说好看,就不真诚,她可能开心,但是违反了事实(你的真实感受),你就成了“伪士”。怎么办呢?
这种事情,我们天天碰到,常常碰到。个人认为,有两个标准,来决定你要不要说真话:
第一,关系越好,越应该说真话。关系越淡,就越不容易说真话,通常只要顺着那人,或者和你无关的人说下去即可,头发如何,衣服怎样,你说话,其实会有意无意地寻找对你最有利、最不会得罪人的方式。讲深一层,这就是从利益而不是从原则出发。说真话(真诚地说出事实)遵循的是道义原则,而不讲真话,常常是因为某种利害关系。古人总结得很精辟,就是义和利。对友人亲人要讲真话,因为大部分情况下,既是义,也是利。在大部分的社会关系中,尤其是在政坛、商界或各种上下级关系中,趋利避害则是讲不讲真话的重要考虑因素。
当然,关系再密切,即便亲人之间,分寸底线也很重要。全说真话吗?不妨试试看,最亲密的人之间,子女和父母之间,男女夫妻之间,要是什么事情都按照“只要这是事实”的原则表达,他送你花,你就说“为什么送我生殖器?”看看会怎么样?
这其中的规律是,社会性的缺点可以谈,生理性的问题要少说。同样一个事情,可以说“哎呀,这条裤子啊,你穿太长了”,但千万别说“你的腿太短了”。
在普通的人际关系中,关系越近,感情越好,彼此越容易说真话。因此不说真话,不顾事实,只说好话,反过来可以证明说话双方不是真的朋友。“利”的考虑越多,“义”的成分越少。亲人朋友之间重要的是情义,牵涉职业伦理和政治伦理的就是“道义”。鲁迅这篇文章的要害,就是把说不说真话的问题,从日常生活层面上升到了国家政治层面。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人性趋利避害,一般都喜欢听好话。尤其是有钱有权的人,常常分不清好话与权钱之间的关系。特别在专业领域,人更应坚持道义说真话(因为不只是关乎两人之间的关系)。在社会层级秩序中,“任人唯贤”是欢迎真话(哪怕听的时候不太舒服),“任人唯亲”是爱听好话(假定身边都是亲友),“任人唯忠”是不许说真话(不忠的人说的大都是假话)。殊不知只说好话假话者,本身已经“不忠”:既不忠于道义,也不忠于自己。为什么“说真话的受罚,说谎的有奖”,因为把“忠”的对象弄错了,不是忠于人民,忠于国家,而是忠于某一个人。
人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或者不应该说真话?除了考虑关系亲疏,专业性也是重要因素。比方有人问我是庐山好看还是黄山美丽,我可以即兴直言,或者看看语境看看对象,看怎么说话得体。但如果学生问我有关鲁迅和梁实秋的争论,我就应该说出我的学术看法,不应察言观色。人对自己的专业尤其应该说真话。
回到鲁迅《立论》的语境,假如说客人当中有医生,如果他看到小孩脸色不好,他就不应该只是恭喜发财,而是应该提出建议。从专业道德角度讲,医生、律师、教授,或者国家统计人员,因为利益的考虑,不说出他看到的真实,也许一时可以使病人、客户、学生、领导高兴快乐,但长远的后果会非常严重。
我听过一个智慧体温表的故事。说某人脾气不好,量体温一不合心意,就会把体温表给摔掉。久而久之,AI体温表学聪明了,不仅测量体温,也测量心情。你想逃课的时候给你温度升高,你想泡妞的时候给你温度降低,主人非常喜欢。我们大家想想看,假如我们的同事、朋友、下属也跟AI体温表一样,最终结果会怎么样呢?
但问题的复杂性就在于专业考虑又不只在一个数据,医生除了诊断病情,判断癌症第几期,他有时还要兼顾病人的心理健康、承受能力。
鲁迅在《坟》的后记里说过,他不全部说出真话,怕影响青年。这好像有点儿超越了文学家的天职,加入了政治家的考虑。很多时候我们的智慧不够、能力有限,看不到事实和真理;但有些时候大家其实是很清楚事实是怎么回事的,不是看不到,而是没法说、没人说。
我参加过一些会议,会上有些方案计划,其实大家都不怎么赞成。想说真话吗?你看看旁边前后左右,张博士刘教授平常都是多么聪明的人,人家为什么不说,人家傻瓜吗?这总有道理吧,要你着什么急呀?
回到鲁迅这篇文章提出的最尖锐的问题—为什么说真话明明对社会有好处却要受罚,而说谎明明害了社会,但反而有奖?假如那个聪明的体温表这时候听到这个问题,他就会说,“报告许老师我知道,因为如果我报了真实体温,我就会被摔掉。”
我考华东师大研究生的时候,有一次去拜访许杰先生,他是20年代文学研究会的老作家,原来华东师大的中文系主任。那时他还住在一个平房里,在他家门口,我看到里面出来一个老人,六七十岁,头发蓬乱,衣服破旧,而且不合身。更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他出门的时候,“咔嚓”一声往地上吐了很浓的一口痰,之后用脚把它擦掉,然后慢吞吞地走了。
我很奇怪,我想许杰教授、大作家,怎么会有这样的客人?进去就问起了刚才那人。许先生说那是50年代一个老学生,多年不见了。反右时他站出来为老师说话,说老师不是右派。后来,这个学生也被划成了右派,流放青海劳改,中间又坐牢、结婚、离婚,折腾了几十年。现在—80年代初—平反改正了,当时找许先生想调回江浙,他其实才四五十岁,已经老成这样子。许先生说他看到后很难过。
前些年,华东师大中文系成立校友会,我和上海新闻出版局局长孙颙,被推为杰出校友并发言。发言中我讲了许先生这位学生的事情,我说他才是我们中文系的杰出校友。
读《立论》使我想起一句话:说真话是要付出代价的,然而一个惩罚说真话的社会,会付出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