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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失格》

人间失格

我曾见过三张那个男人的照片。
张是那个男人的童年时代,大概十岁时的照片。那孩子被一大群女孩包围着(我猜这些女孩可能是他的姐妹和表姐妹们),站在庭院里的池塘边。照片里他穿着粗条纹的和服裙裤,脑袋向左歪了大约三十度,笑得十分丑陋。丑陋?不过,那些迟钝的人们(即对美丑不甚关心的人们)看了这张照片,大约会敷衍了事地夸奖道:“这男孩挺可爱的。”这孩子的笑容里倒有几分通俗意义上的“可爱”。但是,只要受过一点点审美训练的人,看一眼这照片,说不定会面带不悦地念叨“真是个惹人厌的孩子”,然后像拍掉身上的毛毛虫一样,把这照片扔到一边去。
说真的,越是仔细看这孩子的笑容,就越是莫名地反感。实际上,这根本就算不上笑容。这孩子没有丝毫笑意,因为他紧紧地攥着两个拳头。这简直就是猴子的笑脸,只是在脸上挤出了难看的褶子。我真想把他叫作“皱巴巴的小孩”。这照片上的表情实在是奇怪,甚至有点猥琐,令人心头冒出一股无名之火。我从未见过表情如此异样的孩子。
第二张照片上的脸,比起张简直是大变样。他一身学生装束,我看不出这照片究竟是高中还是大学时期拍摄的,总之是一个异常俊美的学生。但奇怪的是,我感觉不到他身上有活生生的人的气息。他穿着学生制服,胸前的口袋露出一点白色的手绢,坐在藤椅上,跷着二郎腿。这张照片上他也笑着。这次的笑容不再是皱巴巴的猴子笑脸,而是笑得颇为巧妙,但跟人类的笑容还是有些不同。怎么说呢,那种有血有肉、或者说是生命重量的感觉——他的笑容里没有一丝这样的充实感,而是像羽毛,像白纸一样轻飘飘的。也就是说,他的笑有种彻头彻尾的人造感。这笑容用装模作样不足以形容,用轻浮也不足以形容,说是皮笑肉不笑也不够贴切。说他是在耍帅,当然也不够一针见血。而且,要是再仔细看看,这俊美的学生简直像鬼怪故事里一样妖异,令人毛骨悚然。我从未见过拥有如此怪异美貌的年轻人。
后一张照片是奇怪的。完全看不出他的年龄,但他头上倒是有几丝白发。他在一个极为破旧的房间里(照片上清晰地拍到了三处剥落的墙漆),双手伸在小火盆上。这张照片里他没有笑,没有任何表情,看起来就像坐着烤火时不知不觉地断了气一样,氛围甚是不祥。奇怪的还不止这个。这张照片近距离地拍摄了他的脸,让我得以仔细端详他的长相。但他的脸实在是平平无奇,不管是已有了皱纹的额头,还是下巴,甚至连他的眉眼口鼻,都没法给我留下任何印象。唉,这张脸与其说是面无表情,不如说是毫无特征。打个比方,假如我看完这张照片再闭上眼,我立马就会忘记他的长相。我能记得房间的墙壁和那个小火盆,但他的脸却烟消云散,怎么回想也想不起来。我没法把这张脸画成画,连漫画也画不成,就算睁开眼再看见这张照片,也没有那种“终于想起来了!”的喜悦。说得点,我再看这张照片也想不起什么,只会烦躁不悦地移开视线。
就算是张死人脸,也会比这张脸更生动些。看着这张照片,感觉就像看见人的身体上安了个马脑袋,让人汗毛倒竖,直犯恶心。我果然是从未见过这么诡异的脸。

 

篇手记

我这辈子活得可耻,可耻。
我不懂得什么才是人该有的活法。
我出生在东北的乡下,长得挺大了才次见到火车。当时,我在车站的天桥上爬上爬下,完全没想到这玩意只是为了横跨轨道而建造的。我那时觉得建造这天桥,就是为了让车站像外国的游乐园一样,复杂有趣,时髦洋气。这个想法好像还持续了挺长一段时间。我把上下天桥当作高雅别致的游戏,并认为这是铁路设施中设计得明的一个。后来,当我发现这只不过是方便旅客穿过铁轨的实用性设施时,才如梦初醒,觉得十分扫兴。
还有啊,我小时候在图画书上看见地铁,也不认为修建它是出于实用上的必要,只是觉得比起乘坐在地面上跑的车,在地下跑的车更新奇、更有趣。
我从小身子就弱,常常卧床休养。我躺床上的时候,真心认为床单啦、枕套啦、被套之类的都是些没啥意思的装饰品。直到将近二十岁,我才意外地明白了这些都是实用的东西,感慨人活得真是精打细算,悲凉之情黯然而生。
另外,我不知道还有“饿”这一回事。不不,这不是要标榜我生长在衣食无忧的家庭,我不是这意思,而是说我完全不懂“饿”是什么感觉。这话说来奇怪,我就算肚子饿了,自己也察觉不到。我上小学、初中的时候,一从学校回来,家里的人就围过来,说些:“唉呀,你肚子饿了吧!我们都懂,放学的时候肚子可是饿得咕咕叫啊。要不要吃点甜纳豆?蛋糕面包也有哦!”诸如此类的话,七嘴八舌好一阵闹腾。这时我就会发挥我那爱讨好人的天性,小声说着“我饿了”,把十几颗甜纳豆塞进嘴里。但我还是不明白到底什么叫“饿”。
当然,我也不是不吃东西,吃得还不少。但是印象中我没有因为饥饿感吃过什么东西。稀奇的食材我会想吃,豪华的菜肴我也想吃。还有,上别处做客的时候,别人招待我的食物我基本上也会硬塞进肚子。对于童年的我来说,痛苦的时候,就是家里的就餐时间。
在我乡下的家里,一到开饭时间,一家子十来个人就会排成两列,每人面前都摆着小膳桌,相对而坐。我是老幺,坐在下首。餐厅很昏暗,午饭时一大家子人一言不发默默吃饭的光景,总是让我不禁打个寒噤。我的家是那种古板的旧式大家庭,每天的菜谱都是事先定好的,什么稀奇豪华的菜肴根本指望不上。渐渐地,我开始害怕起就餐时间来了。我瑟瑟发抖地坐在那昏暗房间的下首,一边一口一口把饭填进嘴里,一边思考着人为什么非要一天吃三顿。大家吃饭的时候都是一脸严肃,一家人每天三次,准时聚在阴暗的屋子里,把各式菜肴按顺序摆得整整齐齐,就算没胃口,也要低下头默默咀嚼。这就像一种仪式,我甚至想象过,这样做是不是为了向盘桓在这家中的幽灵们祈祷。
“不吃饭就会死”这种说法,在我听来只是一种讨厌的恐吓。但这种迷信(直到如今我还是对这话半信半疑)一直让我不安,恐惧。“人不吃饭就会死,所以为了活下去,人必须劳作,必须进食。”这样的话对我来说为晦涩难解,且充满了胁迫之意。
总之,至今我应该是还没搞明白何谓人类的生计。我的幸福观好像与世上所有人的幸福观都完全不同,这种不安让我夜夜辗转呻吟,难以入睡,险些要发疯。我到底幸不幸福?小时候常有人说我是生在蜜罐里,我反而觉得自己身处地狱。倒是那些说我幸福的人,在我眼里看起来比我要安逸得多得多。
我甚至这样想过,我的天性里有十个祸根,随便拿一个安在别人身上,都能要了那人的性命。
说到底,我就是不明白。别人的那些痛苦,和痛苦的性质、程度,我完全摸不着头脑。那些实实在在的苦恼,只要吃上饭就能解决的苦恼,才是堪比阿鼻地狱的痛苦折磨。我那十个祸根相比之下简直无足轻重。但是他们居然不会自杀,不会发疯,不会绝望,还高谈政治,不屈不挠地生活着。你们不痛苦吗?就算你们成了彻头彻尾的利己主义者,对这样的活法深信不疑,难道你们就一次都没有怀疑过自己吗?这样活着,那可就轻松了。可是,全体人类都是这样吗?这样活着就无可指摘了吗?我不懂,我不懂。你们是不是夜里酣然安眠,早晨神清气爽?你们晚上到底做的是什么梦?白天走在路上,脑子里到底想的是什么?是金钱吗?不会吧,肯定不止这个。我听说过人是为了吃饭而活着,却从没听说过人是为了金钱活着。等等,在某些情况下好像又不是这样?不不不,这也不对……越是思考,我就越是如堕云里雾中,只能忍受不安和恐惧的侵袭。我跟旁人几乎无法交谈。我不知道该跟他们说什么。
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办法,那就是扮演丑角,去逗人开心。
这是我求取人类爱怜的后一招。我一方面极度恐惧人类,另一方面又怎么也无法与人类一刀两断。我通过搞笑这种方式,方能维持与人们的一线联系。表面上一直装出一副笑脸,内心却如同走在钢丝上,面临着千钧一发的危机,只得汗流浃背地进行表演。
从小,我连自己家里人有什么痛苦,平常在想些什么都不明白,只是觉得惧怕。我无法忍受这种焦灼的心情,所以越来越擅长伪装自己。不知从何时起,我成了个嘴里没有一句真话的孩子。
当时和家人的合影里,其他人都是一本正经,只有我必定会笑得有些扭曲。这也是一种幼稚可怜的表演。
另外,我从未顶撞过父母。一句轻描淡写的责备,我都如听惊雷,几乎要被吓疯。别说顶嘴了,这一句责备定是人类亘古不变的真理,自己要是不能遵行这条真理,就不能和人们一起生活下去。所以我无法跟他人争辩,也无法为自己辩解。别人要是对我恶语相向,我就觉得是自己有什么严重的误解,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别人的攻击和内心令人疯狂的恐惧。
无论是谁,被人指责斥骂,估计心情都好不到哪里去。从人类愤怒的表情中,我能窥见比狮子、比鳄鱼、比恶龙还要可怕的兽性。平时大家都掩饰着这种本性,但是一有机会,人类的可怕本性就会出于愤怒不经意地暴露出来。就像安闲地卧在草原上的牛会突然啪地一甩尾巴,拍死叮在肚子上的牛虻一样。每次目睹这样的一幕,我就会吓得汗毛直竖。想到这种本性说不定是人活下去的重要条件,我便会对自己感到绝望。
我一直在对人类的恐惧中战战兢兢地活着,对自己作为人类一员的言行举止有无异常,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我只能将自己的烦恼、忧郁和焦虑紧紧锁在内心深处的小匣子里,一直装作乐观开朗,天真无邪。我正一步一步地成为一个小丑,一个怪人。
无论如何,只要把他们逗笑就行。这样人们就不会发现我是个异类。我不能让自己碍了他们人类的眼,我的存在是虚无,是一阵风,是个空荡荡的躯壳。怀着这样的思绪,我用自己的演技把亲人逗笑,对那些比亲人更费解更可怕的佣人,我更是拼命地表演着。
我曾经在大热天里把红毛衣穿在浴衣里头,在走廊上晃来晃去,逗家里人笑。就连一向不苟言笑的大哥,都不禁捧腹大乐,忍俊不禁道:
“小叶啊,这不合适啊!”
什么啊,我再怎么怪,也不至于连冷热都不知,大热天穿毛衣。我是把姐姐的毛线护腿套在手臂上,从浴衣的袖口处露出来,看起来像是里面穿着毛衣。
我父亲因为公事需经常往返东京,所以在上野的樱木町购置了一间别墅,一个月的大半时间都在那里生活。每次从东京回来,他都会给家人和亲戚带一大堆礼物。这应该是父亲的一个乐趣吧。
某个去东京前的夜晚,父亲把孩子们都叫到客厅里,笑着一个一个问我们,下次他回来时想要什么礼物,并把我们的回答仔细记在记事本上。父亲是很少对孩子们这么亲切的。
“叶藏呢?”
问到我的时候,我语塞了。
问我想要什么,那一刹那我其实什么也不想要,无所谓,反正没什么东西能让我开心。但别人给我的东西,我再不喜欢也无法拒绝。我不敢说不,就连我喜欢的东西,我也只敢偷偷享受,那滋味苦涩至极,又有种无法言说的恐怖。即使在二者中择其一,我都无法进行选择。这种性情应该是造就我后来可耻人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是猫》

我是猫,暂时没有名字。

我不知道自己是在哪儿出生的,只是隐约记得曾在一个昏暗潮湿的角落里喵喵叫唤。我就是在那儿次见到人类的。而且后来才知道,他是属于人类中狰狞的一个种族——学生。据说学生经常抓我们煮了吃。但是,当时我刚出生,可谓无知者无畏。但总在他的手掌上,感到一种莫名的柔软舒适。在他手掌上平静下来以后,我看到了那学生的脸,这是我次见到人类。那种奇妙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别的就先不提了,单说他那脸,那儿本该饰有毛发的,可他的脸却光溜溜的,简直像个煎药壶。那以后我也见过不少猫,可从没见过像他这种残次的怪胎。不仅如此,他脸的正中央高高突起一块,那突起上的小洞里还时不时地喷出烟雾来,挺呛的,实在受不了。那时我才知道这就是人类吸食的香烟。

我在学生的手掌上舒舒服服地坐了一会儿,突然觉得自己开始以不寻常的速度旋转起来。也不知道是学生在转还是我自己在转,总之转得头昏眼花,胸闷恶心。我觉得自己可能没救了,噼里啪啦眼冒金星。到此,我的记忆再次戛然而止,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后来的事。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学生已经不见了,一大帮兄弟也一只都找不着,连亲爱的妈妈也不见踪影。而且,这里跟以往待过的地方不同,亮得眼睛都睁不开。我觉得四周情况有点怪异,慢悠悠地往外一爬,才感到浑身疼痛。原来我被人从稻草堆扔进竹林了。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从竹林里爬出来,正好到了一个大池塘边上。我坐在池边思考下一步该怎么办。其实也想不出什么办法。后来我灵机一动,想到如果多哭几声,说不定那学生会回来接我。“喵——喵——”我试着叫了几声,可并没有人出现。微风轻轻拂过池塘,落日西沉。我的肚子饿得厉害,想叫也叫不出声了。没办法,吃什么都行,得先找个地方垫垫肚子,想好之后,我开始按顺时针方向沿着池塘走起来。这真是一段艰难的路途。我强忍饥饿,向前爬行,终于到了有点人烟的地方。只要进到里面,肯定就能得救,于是我从竹篱的破洞钻进一户人家。缘分真是不可思议,如果那竹篱没有破,可能我终会饿死在路边。这就是俗话说的“同借一树荫,也是前世缘”吧。后来,这个竹篱的破洞成了我拜访隔壁三花猫的必经之路。

虽说潜进了这户人家,但今后该如何是好,我却毫无头绪。天很快就要黑了,肚子又饿,身上又冷,此时竟然还下起雨来。不能再犹豫了。没有办法,我只能朝着明亮、暖和的地方走去。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已经爬进这户人家的家里了。在这儿,我才见到那个学生之外的人类。首先遇见的是女仆,这人比之前那个学生更加粗暴,一看见我就抓起我的脖颈往外扔。这下完了,我闭上眼睛,只能听天由命。可我饥寒交迫,实在没法再继续忍受,就趁女仆不注意,又一次爬进厨房。接着又立刻被扔了出来。我记得自己被扔出去又爬进来,爬进来又被扔出去,如此反复了四五次。那时,我真是打心里讨厌上了女仆。后来偷了女仆的秋刀鱼,才算报了一箭之仇,出了这口闷气。

我后一次被撵出来时,家里的主人走了出来:“什么事儿啊?吵吵嚷嚷的。”

女仆抓着我给主人看:“这只流浪猫怎么赶都赶不出厨房,真是头疼。”

主人捻着鼻子下的黑毛端详了一会儿我的脸:“既然如此,就留下它吧。”

说完他就进屋了。主人好像是个不怎么开口的人。女仆一脸懊恼地把我扔进厨房。这时,我终于决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我的主人很少跟我见面。他是个教师,从学校回来就整天泡在书房里,基本不出来。家里人都觉得他特别爱读书。他本人也表现出一副爱读书的样子。可实际上他并不像家里人想象的那么勤奋刻苦。我经常蹑手蹑脚地溜到书房偷看,发现他总是睡午觉。有时口水都流到看到一半儿的书上了。他有慢性胃病,脸色发黄,没有弹性,看着就不怎么健康。可是他却是个大胃王。大吃一顿之后就要喝消化酵素,喝完翻开书,看了两三页就犯困,口水都流到书上。这就是他每晚都要做的。虽然是一只猫,但我时常思考。教师还真是轻松。我要是生为人类,一定要当教师。这个工作连这么睡懒觉的人都能胜任,那猫肯定也没问题。可即便如此,主人却经常在朋友来做客时抱怨、发牢骚,说再没有比教师更辛苦的工作了。

我住进这户人家时,除了主人之外,其他人都不怎么喜欢我。不管到哪儿都被撵走,也没人理我。直到今日连个名字都不给我起,可见他们有多不重视我。没办法,我只能尽量待在收留我的主人身边。早上主人看报纸时,我一定会坐在他膝盖上。他睡午觉时,我一定会坐在他背上。我这么做也不是因为喜欢主人,只是别无选择,实在是再没别人搭理我了。在种种经历之后,我养成了早上在饭钵上睡觉、晚上在被炉上睡觉、天气好的白天在走廊睡觉的习惯。不过,舒服的还属晚上,钻进小孩被窝和他们一起睡觉。小孩有两个,一个五岁,一个三岁,到了晚上两孩子就睡在同一个房间、同一个被窝里。我经常见缝插针地往他们俩中间钻,可如果不巧把小孩弄醒,那就糟了。小孩——尤其是年纪小的那个,心眼儿可坏了——管是半夜还是其他时候,都会号啕大哭:“猫来啦!猫来啦!”

患有慢性胃病的主人听到哭声,肯定会醒来,跑到隔壁的孩子房间来。我以前就被主人用尺子狠狠打过屁股。

和人类同居后,观察得时间越长,越觉得他们非常自私任性。尤其是经常跟我同床共枕的小孩,简直自私到令人发指。动不动就把我倒立过来,或者往我头上套袋子,把我扔出去,把我塞进炉灶里。而且只要我稍加还手,就会遭到全家的围追堵截。前阵子也是,我不过是稍微在榻榻米上磨了磨爪子,女主人就无比愤怒,从那以后轻易不让我进客厅。我在厨房的地板中间冷得直打哆嗦,他们也面不改色。我十分尊敬住在斜对面的小白,每次见到我都会说再也找不到比人类更无情的东西了。小白前几天生下四只雪白可爱的小猫。可是生下来第三天,就被住在那户人家的学生扔到后面的池塘里了。小白流着眼泪讲述了事情的原委,说如果我们猫族想要尽享天伦之乐,就必须与人类斗争到底,将其剿灭。我觉得她说得非常有道理。隔壁的三花则愤慨地表示,人类不明白什么叫所有权。本来我们同族之间,不管鱼头还是鱼肚,都讲究先到先得。如果对方不遵守这个规矩,是可以诉诸武力的。然而,他们人类丝毫没有这种观念。我们发现的美味佳肴就一定会被他们掠夺殆尽。他们仗着力量强大就掠夺了我们应得的食物。小白住在军人家里,三花的主人是一位律师。因为我住在教师家里,在这些方面比他们俩要乐观点。我只想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不管怎样,人类总不可能永远那么嚣张吧。只要耐心沉住气,总有一天会等到猫族盛世的来临。

我也是一时兴起,就说说主人因为任性而搞砸的一件事儿吧。本来主人也没有过人之处,却什么都想试试手。写首俳句投稿给《杜鹃》,吟首新体诗投稿给《明星》,写些错漏百出的英文,有时还沉迷于弓箭、学学歌谣,也有时拉着小提琴吱嘎作响。遗憾的是没有一种学得像样。自己明明有胃病,却对这些异常投入。还在厕所里唱谣曲,邻居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厕所先生”,他却毫不在意,还一直重复唱《平宗盛》里《侯》这一部分,大家听到就忍不住笑话道:“听啊,又开始唱宗盛了!”

不知怎么回事,我住进来一个月以后的某个工资日,主人拎着一个大包回到家。这是买了什么呢?原来是水彩颜料、毛笔和Whatman画纸,好像从今天开始不再研究歌谣和俳句,而是决心开始画画了。果然第二天开始,他就每天待在书房,午觉也不睡了,一个劲儿地画画。但是,他画出的作品实在是没人能欣赏得来。可能他本人也觉得画得不好,有一天他的一个搞美学的朋友来做客时,我听到他这样说道:

“好像总也画不好啊!看别人画总觉得没什么,等自己拿起笔一画,才觉得困难。”主人倾诉道。此话说得不假。他的朋友透过金边眼镜看着主人的脸说:“不可能一开始就画得好。首先,仅仅靠室内的想象,是画不好画的。以前意大利大画家安德烈·德尔·萨托曾经说过,画画就要描绘自然本身。天有星辰,地有露珠。飞有禽鸟,跑有野兽。池中金鱼,枯木寒鸦。大自然就是一幅巨型的活生生的画卷。怎么样,你要是想画点像样的画,就试试写生吧!”

“是嘛,安德烈·德尔·萨托说过这样的话呀?我完全不知道。原来如此,非常有道理,事实正是如此。”主人佩服得一塌糊涂。可金边眼镜的后面却透出嘲讽般的笑意。

我照常到走廊上舒舒服服地睡午觉。这时,主人前所未有地从书房里走了出来,在我身后倒腾着什么。我醒了过来,眼睛睁开一条缝,看他到底在干什么。只见他正全神贯注地执行安德烈·德尔·萨托的名言。我看到他那副样子就忍俊不禁。他被朋友调侃后,首先把我当成了写生的素材。我已经睡饱了,特别想伸个懒腰。可是主人如此专注地执笔作画,我在这个关头动来动去似乎有点对不起他,于是我只好忍耐。现在他已经画好了我的轮廓,正在给脸的部分上色。坦白地说,我在猫里面不属于好看的。不管是个头,毛发,还是长相,都不比其他猫强。但是就算再丑,我也没有主人画得那么难看,无论如何都没有。首先,毛色就不同。我像波斯猫一样,皮毛是有点发黄的浅灰色,上面散落着颜料似的斑点。这是谁都不会怀疑的事实。然而,看看主人画上的颜色吧,不是黄色也不是黑色,不是灰色不是褐色,更不是这些颜色的混合色。只能说这是一种颜色,再也找不到别的评论了。而且不可思议的是,画里的我没有眼睛。当然,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画的是我睡觉的时候,可连眼睛所在的地方都没有,到底是瞎猫还是睡着的猫,怎么能分得清?我心里暗想,就算安德烈·德尔·萨托再厉害也画不成这样。不过,主人的专注值得佩服。我想尽量纹丝不动让他画,可是刚才开始我的尿意越发浓厚,全身肌肉都在躁动不安,已经到刻不容缓的地步了,没办法,我只能失陪了。我将两脚尽情地往前拉伸,把脑袋往下压,啊的一声打了个大哈欠。事到如今,就算我一动不动也没用了。反正已经打乱主人的计划了,不如顺道去后边方便一下,于是我慢条斯理地走开了。

“混蛋!”客厅里响起主人失望与愤怒的叫声。主人骂人时必用“混蛋”一词,这是他的习惯。没办法,他不知道其他的骂人话。我一直忍到现在,他都不体谅一下,反而胡乱骂人浑蛋,我觉得这实在失礼。如果平时我坐在他背上,他稍微给点好脸色的话,这种谩骂我也能接受。可现在他一丁点儿好处都没给我,我只是去小便一下就被他骂浑蛋,实在是太过分了。原本人类就仗着自己的力量得意扬扬。如果没有比人类强悍的生物出现来收拾他们,以后还不知道他们会多嚣张。

如果人类的骄纵任性只是这种程度,倒也还能忍受,可关于人类的不道德,我还听说过比这可悲数倍的例子。

我家的后院有一个十坪左右的茶园。虽然不大,但洒满阳光,是非常惬意的地方。家里的小孩吵得我没法午睡时,或者无聊到难受时,我都会来这里培养浩然之气。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下午两点左右,我吃完午饭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以后,权当运动散步到茶园。我闻着一条条茶树的根,踱步到西边的杉树篱笆。只见一只大猫压倒了一棵枯菊,在上面睡得一塌糊涂。他好像根本没发现我靠近,或者说他发现了也毫不在意,只大声打鼾、横躺着睡大觉。私闯民宅还能这么面不改色地睡觉,我不禁惊叹他的胆量。他是一只纯黑的猫。太阳刚过正午,透明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柔软闪亮的毛发上似乎燃起了无形的火焰。他体格魁梧,足有我的两倍大,堪称猫中之王。我又惊叹又好奇,以至于忘乎所以地杵在他跟前,心无杂念地看着他。此时,和煦的春风轻轻地拂过探出杉树篱笆的梧桐枝,带着两三片树叶飘落到枯菊聚集的地方,大王“啪”的一下睁开了圆溜溜的眼睛。我至今记忆犹新。那双眼睛比人类珍爱的琥珀还要美丽闪亮。他一动不动,来自双眸深处的视线落到我窄小的额头上,他说道:“你小子是什么来头?”

作为大王,这措辞有点没品位,但是那声音深处蕴藏着连狗都能震慑住的力量,让我多少有点害怕。可不打招呼好像有些危险,于是我故作镇定地回答道:“我是猫,还没有名字。”其实,这时我的心跳得比平时剧烈多了。

他用蔑视的口气说道:“什么?你是猫?猫听了都觉得吃惊。”真够旁若无人的。

“我住在这边的老师家里。”

“我猜也是。看你瘦得那样儿!”大王气焰十足。

从说话来看,他应该不是有教养的人家的猫。可是看他浑身赘肉的样子,好像吃得非常好,过得很富足。

我忍不住问道:“说了这么多,你是谁啊?”

他傲慢地回答道:“老子是车夫家里的大黑。”

车夫家的大黑是这附近无人不知的粗暴猫。但正因为是车夫家的,他只是长得强壮,完全没接受什么教育,也没怎么和别人打过交道。大家都一致对他敬而远之。听了他的名字,在感到震慑的同时,我也萌生了一点轻侮的念头。我想先看看他到底有多无知,于是问了他下面几个问题。

“车夫和教师,那个比较厉害呢?”

“当然是车夫啦,你看你主人,简直是个皮包骨!”

“不愧是车夫的猫,你长得这么强壮,看来住在车夫家里吃得很好啊。”

“怎么说话呢,老子上哪儿都不会缺吃的。你小子也别只在茶树田里转圈了,跟我去开开眼界。用不着一个月你就会胖到认不出自己。”

“希望以后如此吧。可教师住的房子可比车夫大多了。”

“笨蛋!房子再大能填饱肚子吗?”

他暴跳如雷,抖抖如削尖的寒竹一样的耳朵,气哄哄地走开了。从此,我和车夫家的大黑成了知己。

之后,我和大黑经常见面。每次见面,他都散发着车夫般的气势。我听到的个不道德的事件也是从大黑那儿听来的。

有一天,我和大黑像往常一样在暖洋洋的茶树田里打滚聊天,他乐此不疲地自夸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往事,然后对我提了个问题:“你到现在抓过多少只老鼠?”

我知道,论智力我比大黑发达许多,可力气和胆量究竟还是比不上他。听到这个问题时,我确实非常尴尬。但事实就是事实,不能撒谎。我回答道:“其实我一直想抓的,但还没抓到。”

大黑动了动鼻尖突出的长胡须,哈哈笑起来。本来大黑就热衷于自夸,如果我有哪个地方不如他,假装很佩服他的样子,喉咙咕噜噜叫着称赞他,恭听他的自夸,他就会是一只很容易掌控的猫。我和他熟了以后就掌握了这个要领,所以在这种场合下,若是我一味地为自己说话,只会搞砸气氛,并不明智。不如让他尽情地说完自己的辉煌史,这才是好的办法。于是我试着引导话题,平静地问道:“你看起来年纪不小了吧?”

他果然朝着墙壁的缺口得意扬扬地大声回答:“也没那么老,就三四十。”接着他又说道,“老鼠一两百只我自己就能搞定,但黄鼠狼真是拿它没辙。有一次我还吃了黄鼠狼的苦头。”

“是嘛,还有这回事儿?”我附和道。

他眨着大眼睛说:“去年大扫除时,我家主人拿着石灰袋子爬到椽木下边,好家伙,一只该死的黄鼠狼跳了出来,撞到了我的身上。”

“哇!”我装出一副很佩服他的样子。

“虽然说是一只黄鼠狼,其实他也就是比老鼠大点。这浑蛋!我气愤地追上去,终把它逼到一个水沟。”

“干得漂亮!”我喝彩道。

“可是在这关键时刻,那浑蛋竟然放屁!臭得不得了,从那以后我看到黄鼠狼就觉得恶心。”他好像还能闻到去年的臭味一样,举起前爪在鼻子前绕了两三下。我也觉得他有点可怜。为了活跃气氛,我想了一个问题来讨好大黑:“但是老鼠如果被你盯上就跑不了了。你可是捕鼠名人,因为一直吃老鼠,所以你才这么魁梧,毛发也这么光亮吧?”

然而这个问题竟起了反效果,他唉声叹气地说:“想起来就觉得没劲啊。不管我怎么努力抓老鼠——这世上再没有比人更厉害的了。他们把我抓的老鼠全部夺走交给警察。我主人已经靠我挣了一円五十钱了,却连点像样的东西都不给我吃。人类就是装模作样的小偷!”大黑虽然无知,但这点道理他还是懂的,他气得不得了,连背上的毛都竖起来了。我觉得情况有点不妙,随便应付了一下便回家了。从那时起,我下定决心不抓老鼠,也不打算当大黑的手下找老鼠之外的东西吃。跟吃好吃的相比,我觉得还是睡觉更轻松。看来在教师家里待久了,猫的性格都会变得跟教师一样。如果不小心,说不定我也要得慢性胃病呢。

说起教师,我的主人近终于醒悟了,意识到自己在水彩画上是没有前途的,于是在十二月一日的日记里这样写道:

 

今天和○○次会面。听说此人放荡不羁,果然名不虚传,一副花街柳巷老手的风采。这种人会讨女人欢心,所以与其说○○放荡不羁,不如说他是为了放荡而不得已放荡。他的妻子是艺妓,让人好生羡慕。本来批判放荡人士的人大部分都没资格放荡。还有一些自称放荡人士的家伙,实际上根本没资格放荡。根本没有什么不得已的,却硬着头皮放荡。简直就像我在水彩画上的表现,说到底没有放手的心。不顾一切认为自己是花街柳巷的老手。如果在餐馆喝酒或者泡艺伎酒馆就能成为花街柳巷老手的话,按这逻辑,我也能成一名水彩画家了。我这种水平的水彩画还不如不画,同理,与其装成愚蠢的花街柳巷老手,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当个乡巴佬。

 

关于花街柳巷老手理论,我不敢苟同。另外,羡慕别人妻子是艺妓,这种愚蠢卑劣的想法不应该是一个当老师的人说得出口的。他对自己水彩画的批判倒是说到点子上了。主人虽有自知之明,却难以摆脱自恋的心。隔了两天,在十二月四日的日记里还这样写道:

 

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觉得水彩画上没有前途,随手扔到一个角落里,可竟然有人把它放进气派的画框挂在楣窗上。一放进画框,我突然觉得这画画得特别传神。太高兴了。这么说我画得还不错,我一个人欣赏着。这时天亮了,我睁开眼睛,随着明亮的阳光,我发现了一个事实:我的画还是跟原来一样难看。

 

看样子,主人在梦里也对水彩画百般不舍。不过,水彩画家是肯定当不了夫子所谓的老手了。

主人梦见水彩画的第二天,之前那位戴金边眼镜的美学家时隔多日前来拜访。他坐下的个问题就是:“水彩画画得如何了?”

主人面不改色地说:“我遵照你的建议努力写生了,果然啊,通过写生,我了解了许多以前没注意过的物体形状和颜色的细致变化。西方画就是因为一直主张写生,所以才能发展到今天这种地步。不愧是安德烈·德尔·萨托啊!”日记里的事情他是一点也没提,却再一次赞赏安德烈·德尔·萨托。

美学家笑着挠头说道:“其实,那是我瞎说的。”

“什么啊?”主人还没发现自己上当了。

“什么?就是你佩服的安德烈·德尔·萨托啊。那话是我编的。没想到你这么认真,竟然深信不疑,哈哈哈哈。”美学家看起来很开心。

我在走廊上听到这段谈话,无法想象今天主人的日记里会写下什么内容。美学家这个人喜欢信口开河,戏弄人,并且以此为乐。他丝毫不顾虑安德烈·德尔·萨托事件给主人的心灵带来了多大的影响,还得意扬扬地说道:

“唉,有时我开个玩笑,别人就当真了,所以说极大地激发滑稽的美感,是很有意思的。前段时间我对学生说,尼古拉斯·尼克尔贝建议吉本放弃用法语撰写其大作《法国革命史》,改用英文出版。那学生的记忆力还特别好,竟然在日本文学会的演讲会上,一脸认真地把我的话搬上了讲台,太滑稽了。当时在场的大概有一百多个听众,都听得特别专注。还有更好玩儿的呢:以前的一个聚会上,某位文学家也在,有人提到了哈里森的历史小说《赛奥法诺》。我评论道:‘那是历史小说之魁。特别是女主人公临终的那段,简直鬼气袭人。’我话音刚落,坐在我对面那位号称无所不知的先生就附和道:‘对对,那部分确实经典。’听到这句话我就知道,这个人也和我一样,根本没读过这本小说。”

神经性胃病的主人目瞪口呆:“你这么胡说八道,万一对方读过那本书可怎么办?”问得好像骗人不要紧,但露出马脚就糟糕了。

美学家镇定自若地说:“怕什么?就说跟另外一本书弄混了不就得了。”说完他便哈哈大笑起来。

这个美学家虽然戴着金边眼镜,但气质跟车夫家的大黑很像。主人叼着日出牌香烟,默默地吹出一个烟圈,一副“我可没有那个勇气”的样子。美学家用“所以你才画不好画”的眼神说:“不过,玩笑归玩笑,画画的确非常难。据说达·芬奇曾经教导弟子画教堂墙壁上的污渍。确实,蹲在厕所里心无旁骛地观察漏雨的墙壁,自然而然就能画出好看的图案。你也集中注意力写生看看,肯定能画出有趣的东西。”

“你又在糊弄人了吧?”

“不,这句话可是真心的。而且这句话说得确实好,也像达·芬奇的作风。”

“确实说得妙!”主人已经有一半信服了。不过他肯定不会在厕所里写生。

 

车夫家的大黑后来瘸了,光亮的毛发逐渐褪色脱落,曾被我赞为比琥珀还美的那双眼睛也堆满了眼屎。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他意志消沉、体格也变弱了。我在茶园后一次见到他时,询问他近况如何,他说:“黄鼠狼的撒手锏臭屁和鱼店主人的秤杆儿,我已经受够了。”

红叶如昔日旧梦般飘落,为赤松点缀出两三分红意,手水钵旁边,红白两色山茶花花瓣片片凋零,已散落殆尽。冬天的阳光早早洒落在六米多的南向走廊上,不刮风的日子少得可怜,因此我的午睡时间也变少了。

主人每天去学校上班,回来就缩在书房里。一有客人来,就要抱怨教师这工作如何讨厌。水彩画也不怎么画了。还说消化酵素没有疗效,也不再服用。孩子们上幼儿园从不请假,令人佩服。一回来就唱歌,拍手球,有时揪着我的尾巴把我拎起来。

我吃不到什么好吃的,身材不算胖,但挺健康的,不瘸不拐,日子一天天地这么过着。老鼠是不抓的。女仆至今都很讨厌我。我依然没有名字,欲望这东西一旦开头就永无止境,所以我打算这辈子就在教师家里当一只无名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