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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t_product_contenthtml      十二岁的时候,我们都超重、土气,对自己的生活感觉不到一丝乐趣。我们做了各种事情,尝试逃避。那时候,最简单的逃避方式就是食物。敞开肚皮暴食、把脸撑成球后,我们体验到了瞬间的满足感;我们确信我们会很快乐,至少是快乐一会儿。食物是当时生活中少数我们能够控制的东西之一,其他一切看起来接近无法掌握。我们住在布满蟑螂的破旧公寓中,与我们同住的是关心我们的单身母亲;然而比起供养孩子,她们更在意的是喝醉、喝高。 当我们升入高中后,瑞安搬去了他父亲的家——一个正常得多的家庭。他父亲拥有一家小型壁纸公司,可以为他提供好得多的下层中产阶级生活。瑞安的父亲与母亲相反:他有稳定的工作;他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他的关心;他还是一名虔诚的耶和华见证人。对瑞安而言,突然让他应付那么多积极变化实在是太难了,所以,虽然他尽了全力去遵守那些严格的家规,但他也会反抗,试着喝酒,抽,吸食更刺激的毒品。 乔舒亚走上了另一条路。虽然他没有沉溺于酒精或毒品——母亲的酗酒成性让他对此毫无兴趣,但他发现了另一种可以获得快乐的方法:对强迫症的痴迷。他发现,虽然他仍不能控制自己的生活——摇摇欲坠的公寓、烂醉如泥的母亲、捉襟见肘的贫困,但他可以控制自己。所以他在高中的第一年大幅减轻了体重——尽管是以不健康的方式(吃得非常少)。他还花费了很多时间去整理自己那微薄的财产,纠缠于最细微的东西,在混乱的世界中寻找某种秩序。 在高中的最后一年,1998年,我们有过一次值得纪念的谈话,而这次谈话不知不觉中成为了转折点,将我们引入消费主义的混乱和困惑中。因为在相对贫穷的环境中长大,所以我们认为幸福快乐的关键就是金钱。确切地说,如果我们每年能挣五万美元,那一切都搞定了。我们的父母没挣到那么多钱,而且他们不快乐,所以我们认为,如果能跨越那道随心所欲花钱的门槛(在我们当时的概念中就是五万美元),那我们一定会快乐。这在现在听起来很可笑,但对一对即将走入自己世界的十八岁年轻人来说却接近讲得通。 我们于1999年从高中毕业,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走向了不同的方向。我们两人都没有立刻去上大学,而是参加了工作。 瑞安为他父亲工作,在俄亥俄州的西南部到处给富人的房子糊墙纸,刷墙壁。乔舒亚在一家大企业找到了一个销售职务。两人都沉浸在某种对金钱的期待中。我们说不上特别喜欢当时的工作,也不知道更好的选择。我们那时并未意识到,实际上可以去做喜欢的工作。对我们而言,工作就是为生活提供两样东西——钱和一定的社会地位。 瑞安挣到了足以维生的钱。那不是什么大钱,却可以付清账单。他也从工作中获得了社会地位。一个有六辆粉刷卡车的小车队(每辆车的侧面都刷着“尼科迪默斯”的字样)在俄亥俄州沃伦郡的街头巡逻,静静地诉说着他的未来。总有一天,他会接管父亲的生意,将其变成自己的,甚至会传给他未来的孩子。明白这一点,令他感到安心。 但瑞安也知道刷墙生意没法让他变得富有。他粉刷过价值几百万美元的房子,他也明白自己永远都买不起那样的房子,就算他接手了父亲的生意也一样。当然,他还得非常努力地工作,才会在十几二十年后父亲退休时继承他的生意。瑞安产生了相当大的不满,因为他意识到他永远都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要一个宫殿股的房子,或者说那为什么能让他快乐;他只是因为永远都买不起这样的奢侈品而闷闷不乐。于是,瑞安便通过其他途径寻求满足。 乔舒亚找到了一份工作,这份工作有让他挣得比其他高中同学都要多的发展潜力,有长期的事业成长可能。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像雪橇狗一样工作,去“得出成果”。他便真的像狗一样去工作,经常连续一个多月,每周七天从不间断地工作。他做得越多,卖出的东西就越多。而他卖出的东西越多,赚的钱、所获的称赞也就越多。在十八岁时,他赚到的钱就已经比他母亲所拥有的总数还多了。他已经准备好要成为(公司的)杰出人物,至少是表面上的。 P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