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忆的文字是很哀婉动人的,虽然不乏矫揉造作之感。他试图让每一个文字都贴近自己的感情,细细碎碎的笔触总是细水长流地划过读者的心灵。一座上海,一个女人,一段故事,一份情缘。长恨歌,但愿王琦瑶没有辜负这个名字,她的一生,就像一场电影,时而轰轰烈烈,时而简简单单,风花雪月已成过往,戛然而止的时候,还剩下什么呢?
书的质量很不错,封面蛮符合书的整体感觉。纸张也是我喜欢的那种轻质的略有粗糙的质地。
书给人的感觉就是,一股细细的流水流淌而过,在心里划过一道痕迹,淡淡的含着伤感的人情味。然而流水依旧长流不息,如同人生。王琦瑶的人生终结了,薇薇的人生正在途中。薇薇的人生尽了,还会有其他弄堂里的人生继续着,围着这个老上海被盘旋的鸽子尽收眼底。
【阅读笔记】王安忆《长恨歌》乐不止,歌不歇,人已尽
近几日颇闲暇,这也才有心去看季节的变化,叹谓平日里到底在忙些什么,为何时间如此匆匆,蓦然秋叶黄,倏地冬雪飘,它才不管你是否留心,顾自朝前走,让忙碌的人冷不防。
漫天飘雪的寒日,泡一杯茶,捧一本书,心思随着王安忆的笔触游走,飞了出来,如老上海弄堂上空掠过的白鸽,将那一段人事尽收眼底,细细品评。
老上海的弄堂,三四十年代繁花似锦的底色,在洋楼钟塔勾勒出的摩登背后,脉络纵横的老弄堂为时代皴了一个底,这皴法轻重浓淡正相宜,在鸽哨声里,无数弄堂口走出了无数生于那时那境死于彼时无常的王琦瑶们。
王安忆的笔触带有女性独有的细腻,大段地描述铺陈开来,字字走心,句句有情,她从今日白鸽布满血丝的眼睛里看到了它们口口相传的关于王琦瑶们以及这个城市的流言蜚语,《长恨歌》中的景,弄堂,白鸽,夹竹桃,有轨电车,黄浦江……如同绘画,轮廓清晰,皴法细腻,一幅生动的民国市景,《长恨歌》中的人,王琦瑶、李主任、郑佩珍、蒋丽莉、康明逊、程先生、严家师母、长脚、老克腊、张永红、薇薇,好似不同的音符,或强或弱,有高有低,这许多音符串起的故事有着奏鸣曲的高亢也有着回旋曲的缱绻,最终汇成了一部生命与时代的悲歌。
王琦瑶如果未曾生的那样美,并且如此自知自觉的美,而李主任没有那样的大权力,也没有权力所给予他的威亚无可抗拒之气,王琦瑶的命运又会是怎样的开始和结局?其实不必这样设问,人生就是一盘举手无悔的棋,生在局中,哪能由己?
读《长恨歌》,总是让人联想到现实,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王琦瑶或康明逊、或李主任、或故事中任意一人的性格特点,那样真实并跃于脑海,看王琦瑶漫长的一生却又短如一瞬,由上海滩三小姐而至年老珠黄鬓白,染发油掩饰着白发却掩不了发白的岁月,夹杂着染发油的气味如同历史的腐朽气,读《长恨歌》,读出来自己。
正如王安忆所说,王琦瑶不止一个,有成千成万的王琦瑶,而王琦瑶也并不是单指女性,也有着许许多多男性王琦瑶,以及长脚、老克腊们。人这枚棋子有几个能看破这迷局,在爱恨之间,物欲之中可以自拔,在虚荣与嫉恨之中可以自省,在平淡与平凡之中可以自明呢?长恨也好,长爱也罢,这部人生悲歌长唱不歇,乐不停,歌不绝,亘古延绵至今,怎样呢?无数个王琦瑶化作灰飞,偶尔的沉沙泛起所激起的短暂记忆也是死不足惜,人生谁不如此呢?属人的事物是多么短暂,能在这个世上,无论和平年代还是战火乱世,自拔自省自明,平凡平淡的生活,可能是为这盘棋结一个最好的局。
乐不止,奏的是尘世的喧嚣浮华。歌不歇,唱的是尘埃落定的悲苦喜乐。人已尽了,连黄昏都已过,漫漫黑夜空留一曲长恨歌。
用平常心去留意人世,很多事可以不必去解释,很多事,又何必呢。
乐不止,歌不歇,唉,人终会尽的。
程先生 初遇程先生 这便算是开启了王琦瑶这起起伏伏的一生 他给了她之后再难见的真心 把自己全给了她 为她好 为她狂 只是他知道 王琦瑶这一步若是走了下去 也是个万丈深渊 回不了头的 所以他悲悯 甚至乞求 乞求王莫去寻那一刹那的万紫千红 程是个先知 他背负着满腔的委屈 无奈却终也是个中规中矩中透点特别的程先生 以至十二年后重逢 王琦瑶已不是当年的王琦瑶 程先生却还是当年的程先生 程先生是聪明的 自知那最后一步是万万走不得的 不然他也不会是王琦瑶心里最后倚着的那面墙了 李主任 常言道 一日夫妻百日恩 即使李主任不曾与王琦瑶办过婚礼 入过洞房 王琦瑶也还是感恩的 感恩让她遇到了这么个男人 丝丝透着甜蜜 是过日子的味道 这味道 王琦瑶之后再没品尝过 为了他 没有名分 没有证明 有的也只有自己心底想起的那似梦似真的温暖 或者还有那个沉甸甸的雕花木盒 提醒着如梦一场的过往 李主任若是不死 王琦瑶也不会有之后辛酸的几十年人生了吧 “爱丽丝”的隐蔽 正好作了俩人的窝 是个好去处 一切便是刚好的 只是这一切 都随着飞机在天空爆炸时的轰鸣声一起炸掉了 阿二 “阿姐 我走了” 他这是去了上海啊 去了王琦瑶日日夜夜躲着却不能忘的大上海 阿二是带着王琦瑶回到繁华的那个人 也带给她不曾想过的悲喜 只是这之后的悲喜 无关他事 阿二对王琦瑶的爱 兴许是最好的爱 是不掺假的 不为利益 不为肉体 就是一个乡下孩子懵懂纯净的爱 王琦瑶这样的女人其实是不配拿到的 她身上碾过太过红尘路上的铅华 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接着这份感情 所以阿二 对王琦瑶来说 也就是一件奢侈品了 只有远远的望着的份 康明逊 总以为故事发展下去 王琦瑶有了孩子的话 一定也如王琦瑶那般美艳 但薇薇却只是淮海路上高不成低不就的姑娘 那她身上那些繁琐的小东西和提不上台面的举止想必就是遗传了康明逊的吧 康明逊即使是一大家子中唯一的男孩 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却也把那宠爱浪费的剩不了多少 这其中 也不免有他自己的难处 连亲生母亲都不能好好的爱的人 又能给王琦瑶什么呢 若是说 留下个孩子好让她有个念想 倒也不必 王琦瑶没有他 无非就是痛个几日 痛症过后 谁又不是过生活呢 可他偏偏造了个孩子出来 那他和王琦瑶的命运就更不可能有交集 他是那种男人 她是那种女人 怎能不管不顾就在一起呢 好在 王琦瑶终究是个聪敏的人 不给康明逊难堪 更不会让自己难堪 康明逊是王琦瑶生命中最重要又最不重要的那个人 有他 没他 两个世界 萨沙 这是个有点可悲的人 他有着好看的轮廓 透明的皮肤 像个童话里出来的人物 可他又偏偏被王琦瑶逮个正好 因他无牵无挂 便成了王琦瑶最好的选择 拿去作了顶事的 他也不傻 那来龙去脉多少是猜得到的 只是他不追问罢了 萨沙就像个孩子 给颗糖便笑的呲牙咧嘴 什么都忘了 可惜的是 最后他也走了 这人事变幻 世事无非 指不定萨沙才是最潇洒的那个 再无几多忧愁 老克腊 之前是王琦瑶不要 老克腊要 之后是王琦瑶要 老克腊不要 这个时候的王琦瑶也不知是脑袋跟着年纪一起变老了 还是开始自欺欺人了 竟想着几块金条就换得到一个少年的几年时光 这样真的太不王琦瑶了 她这是被岁月逼急了 被自己逼急了 被命运逼急了 她也是怕了 怕时间再不能给她什么 有了白丝的王琦瑶不可能还是四十年前的王琦瑶 金条是放不坏的 王琦瑶却放着放着就酸了 老克腊终也就是个不经事的少年 总以为情爱图的是两人舒心 快活就好 于是逾越了界限 这一越 王琦瑶也跟着糊涂了起来 本来还是“沪上淑媛” 一转眼 也没防住成了提不起的旧人 几十年的好风光 这下 算是毙了 长脚 平安里还是隐晦的 鸽群依旧红着眼早出晚归 只是世上再无王琦瑶这个人 是长脚害死了她 还是流言害死了她 或者是她自己害死了她 她决定要办那场无用的派对来告诉老克腊都是因为他的时候 王琦瑶的人生似乎也就没有让人执恋的了 长脚杀死她的结局 意料之中也是合乎情理 一个本是传奇的女人 落得同寻常人一样 因为爱 缩手缩脚 便也就没什么故事可说 没什么看头了 在王琦瑶还没发臭之前离去 没准也是个好事 因为人们记得一九四六年的王琦瑶的样子总归是要比一个老妇人的模样深刻并且喜爱提起的 说到底 王琦瑶还是个传奇 死之前是 死之后就更是了 只是说不清 是这些男人堆起了一个王琦瑶 还是一个王琦瑶扫过了这些男人 所以 我也只能用 晃 这个字眼 来形容王琦瑶这和男人扯不断的一生了
如很多人所说,王安忆的笔触的确要比母亲茹志娟的细腻很多。《长恨歌》中,无论是景物描写还是人物心理刻画都细致入微,带着柔婉的情调。作者以小标题的形式书写行文,每一篇单拿出来都是一篇不错的散文,这也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被授予茅盾文学奖绝不是徒有虚名的。
《长恨歌》用一个女人的一生来表现了一座城市的时代变迁。这与作者创作时正处于中国文坛女性文学异军突起不无关系。上海——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一直是中国城市中的异数,她热情而奔放、雄壮而伟岸,中国城市现代化应该就是以她为开端的。用女人来表现一座城市,这是很少有人触及的叙述角度,而作家王安忆却拿捏得恰到好处。
小说分三个部分:国共内战时期;建国后文革时期;文革结束改革开放前期。用小人物生活在这三个时期的境遇为前景来展示这座城市的大背景,描绘了人物命运在这三个阶段的发展与城市的风云变幻。王琦瑶的一生经历了短暂的辉煌。在40年代中期,她获得了上海小姐第三名,俗称“三小姐”。“这也是专为王琦瑶起的称呼。她的艳和风情都是轻描淡写的,不足以称后,却是给自家人享用,正合了三小姐这称呼。”大小姐是皇后,是压倒群芳的华贵;二小姐则是亚后,有着藏不住的妖冶;唯有三小姐是最体现民意的。“大小姐二小姐是偶像,是我们的理想和信仰,三小姐却与我们的日常起居有关,是使我们想到婚姻,生活,家庭这类概念的人物。”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她也最像这座城市。
因了上海小姐的名头,王琦瑶被国民党高官李主任包养,那一年她19岁。在将自己交给李主任时,她认为“这是不假思索,毋庸置疑的归宿”。然而“在那最后的时刻真正来临之前,她还是来得及有一点点惋惜,她想她婚服倒是穿了两次,一次在片场,二次在决赛的舞台,可真正该穿婚服了,却没有穿。”我一直喜欢这个句子,喜欢那从字里行间的无奈中漾出的淡淡哀伤。她一辈子都有着这样的遗憾,在她生命中遇到了无数男子,都变成了匆匆的过客,而不能与她终老、给她幸福。她被李主任包养,过了短暂的奢靡的生活,然而国民党内战失败,李主任也坠机身亡。她在家乡邬桥遇到了仰慕自己的小伙子阿二,然而他只是个文弱懵懂的少年,他给不起王琦瑶任何,最后终关于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了。她在自己将过而立之时与邻居严家师母的表弟康明逊相恋,而康明逊自始自终都不可能与她走到一起,他只在她肚子里留下了一个孩子,可谁说那不是一个累赘?他却终不能对她负责。王琦瑶欲给自己的孩子一个合法的地位不得不与康明逊的朋友“革命者的后代”萨沙发生关系嫁祸萨沙。然而这个游手好闲的青年也只不过是个玩世不恭的孩子,在王琦瑶以为赖住了一个萨沙时,萨沙已坐在北上的火车里,去往母亲所在的国度。王琦瑶一直具有这种特殊的魅力——她能让人乐于与她谈心,并在恰当的时候给予适当的开解,让人在与她谈话时感到舒服。这种魅力并不随着她的年老而褪色,反而随着岁月的流逝更显出她的这一特长。就连女儿薇薇的男朋友小林也觉得与王琦瑶有话说。已过不惑之年的王琦瑶如这座城市一样带着美酒的醇香,她吸引了具有怀旧情结的老克腊。老克腊将对这座城市的眷恋全都寄予在王琦瑶身上,比起现在的上海,他更喜欢老上海的情调。他认为王琦瑶与这座城市一样,是没有年龄也不会老去的。一次,他与王琦瑶发生关系后,在枕头上发现了一根王琦瑶的银丝,只那一刹那,他开始从自己营造的怀旧世界中走出,离开了王琦瑶的生活。这一生最爱王琦瑶的人,莫过于程先生,他倾其一生守护这个女子,终身未娶。他见证了王琦瑶由少女到妇人的蜕变。在王琦瑶怀孕最无依无靠之时,原来还有一个程先生。本以为两人或许会这样生活下去,却不想程先生在文革初自杀了。这世事,谁知道?
除了女人与男人的情感纠葛,《长恨歌》还剖析了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利害得失。王琦瑶少女时代与她交好的两个女子都是姿色平庸且家境稍好之辈。她们都因王琦瑶的聪明美丽而渴望获得她的友谊。王琦瑶和她们做朋友也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她的好看正突出了她们的丑。王琦瑶对她们怀有一种同情,也因为她们的丑。她与她们交好呈现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所以,吴佩珍没有帮助王琦瑶当上电影明星成为她们友谊终结的原因。蒋丽莉帮助王琦瑶夺得上海小姐则获得了王琦瑶的友情。然而两个女人因为男人而关系破裂自是再正常不过,蒋丽莉喜欢程先生,程先生钟爱王琦瑶,王琦瑶摇摆不定,致使她们的友谊最终破裂。与平安里严家师母的要好,则是严师母认为王琦瑶举手投足之间定有些来历,平安里的其他人严师母都把他们看作下人,唯有王琦瑶是与她平起平坐的。女人是善妒的,王琦瑶新烫了头发,使前日还被人称与王琦瑶是 姐妹的严师母,没来得及从兴奋中走出来,就顿觉出自己的苍老。最后也因王琦瑶与其表弟康明逊德关系,二人形同陌路。王琦瑶与女儿薇薇的关系更显微妙,薇薇并没有遗传得来王琦瑶的美丽。正因自己没有王琦瑶美,她与母亲之间像是势不两立的敌人,倒不如自己的女朋友张永红与母亲亦师亦友相处的融洽。女人和女人大抵如此,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而最终也逃不脱“嫉妒”二字的束缚和心机
之间的较量。
我一直不能接受作品的结局——王琦瑶被张永红的男友长脚杀害,死于非命。也许,她的死象征了那个旧上海的终结。“对面盆里的夹竹桃开花,花草的又一季枯荣拉开了帷幕。”然而一个人的老去却并不能代表一座城市的老去。王琦瑶的一生也只能代表曾经老上海的历史变迁,风云变幻。上海以后的故事,是要由另一些年轻的生命去续写的,上海这座城市相信,如同生活在那里的人们一样恪守:这座城市的传奇是永无休止的。“一座城市不会老去,因为它总是有新鲜生命的注入”,这是电影《长恨歌》对作品的解读。
在怀旧还没有成为时尚之前,王安忆就开始写她的《长恨歌》了。这一场海上旧梦,注定不是陈逸飞的仕女图,也不是陈丹燕的风花雪月和金枝玉叶,在王安忆的《长恨歌》里,上海小女人王琦瑶的一生,只能让人想起黄家驹最爱用的一个词:唏嘘。
说的是王琦瑶的故事,王安忆却有给上海女人作传的野心。上海无数个弄堂里,提着花书包去上学的、跟着隔壁留声机哼“四季歌”的、结伴到电影院看“乱世佳人”的、到照相馆去照小照的,每间偏厢房或者亭子间里,几乎都坐着一个王琦瑶。不同的是,这个王琦瑶,因着偶然的机会当上了上海小姐第三名,时称三小姐。用她外婆的话来说,是第一步错了,以后就难了。三小姐跟了一个大人物,却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她每天的日子就是等待。在爱丽斯公寓静静的等待中,解放了,她等的那个人终于不再来。王琦瑶避到江南小镇,却难舍旧梦回到了上海。
也只有上海这样的城市可以容她来去自如。时代依然在变,却都象是王琦瑶的背景,她的内心,是变了还是没变呢?她好象是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遇上谁,就是谁了。但谁知道呢?也许第一个遇上的李主任正合了她的心意?虽然不是十全十美,但也是可以委曲求全的。可她也有不甘和无奈,要不然,她怎么就接受不了顾先生?最令人难忘的是康明逊,在一个乱哄哄的世界里,几个活在过去的人偷偷地找一点自己的乐子,一次牌局,一顿家常饭、一餐下午茶,小是小得微不足道,但却差不多是王琦瑶生活的全部。王琦瑶和康明逊的默契程度,是她所遇到的男人中最高的,一样的孤独、无聊、没前途,相互间不乏吸引,还有着一些真实的同情。她要的,他知道,他却给不了,她知道他给不了,她就只好接受他能给的那一点点。他们都是利益中人,可利益心也是心,也是有哀乐的。总是难忘那个画面,康明逊出奇不意地到了王琦瑶家,她一个人正在吃午饭,一碗泡饭,一碟海瓜子。他欣赏着她的手足无措,却心存怜悯,也许还有一点不见外。
是不是当了一回三小姐,就要当一辈子?在陈丹燕的笔下,郭家四小姐是真正的锦衣玉食过,她却可以用铁丝在煤火上烤出金黄的土司面包。而王琦瑶不过是从弄堂搬到了公寓,她却是下不来了,就象坐上了滑梯,由不得自己。有了康明逊的孩子,却是见不得光的,她只好赖上另一个男人。一念之间把女儿生下来,女儿却不是她的贴心小棉袄。活到四五十岁,王琦瑶的心却还是三小姐的心,年轻是年轻,却有些不合时宜。她和女儿的朋友成了隔代的小姐妹;女婿懂得她的好,女儿却不高兴。欣赏她的,都是一些留恋海上旧梦的年轻人。西风渐吹的八十年代,当王琦瑶坐在老房子宽大的客厅里,耳边响起那熟悉的旋律时,她真的以为昔日重来了,可她的青春,一去不回。
有人说,从王安忆的《长恨歌》里读出了张爱玲的味道。可张爱玲是跳出来看,眼光又冷又准,白流苏再委屈难堪,她也是不动心。王安忆却是投入进去,充满同情的,王琦瑶的难处,就是她的难处,感同身受的。却正应了张爱玲的那句话: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茅盾文学奖”作品。一部凄美的小说,细腻委婉的笔调让我几乎忽略了小说的情节,眼前是遥远潮湿的年代,氤氲性感的旧上海,从容婉约的佳丽。这时情节又把我拉进现实,一个出生在弄堂里的美丽女子,即是机缘巧合也是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步步走近妖娆纷乱的世界。王琦瑶一个小家碧玉的名字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她应该是为爱而活的吧,可最终没有得到一段真正的爱情。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还有老克腊,平淡的爱、等待的爱、纠结的爱、欺骗的爱、挣扎的爱,唯独没有一段唯美的爱。主人公的结局是悲凉的,丧生在“保命”的东西上有些讽刺,死于非命更是让人惋惜。可无人怜爱的老去对王琦瑶未必更幸福。
悲剧爱情的主人公却也是深谙时事的,年轻时是“沪上淑媛”,比起薇薇更懂得时尚的道理。王安忆应该是故意塑造一个姿色品位与王琦瑶相去甚远的女儿,傻乎乎的人得到简单的幸福是自古不变的道理。
故事沉浸在灰濛、潮湿和冷清的调子里,闭上眼能听到王琦瑶炉子上煮东西的声音,看到酒精灯蓝色的火苗和映在房间里随阳光变幻的树影。我好像也回到了那里。。。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是我脑海里真正的上海,信步在长乐路上,国际俱乐部喝个下午茶,晚上是红房子的西餐,会碰到不少“王琦瑶”吧?
《长恨歌》是我读的第三部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第一部是《穆斯林的葬礼》,大喜大悲演绎到极致;第二部是《钟鼓楼》,虽不是那么出名,但作为一部反映北京市井风情的现代版《清明上河图》,突出的历史感和时光流逝的主题很耐人寻味;而王安忆的《长恨歌》,则把一个上海弄堂女性的身世沉浮描绘到极致,纵观全文,一大特点是没有你一言我一语的长对话,即使说话,也是用第三者的角度去客观描述出来,感觉作者就像一个冷静的旁观者,在不动声色中写尽沧海桑田。这三部小说可以说是特点鲜明,一部写回族人,一部写北京人,一部写上海人,让我长了不少见识。个人认为,就艺术成就而言,《长恨歌》介于《穆》和《钟》之间,值得一读。
美中不足的是,故事以王琦瑶为唯一的主角,而对于一些重要人物,如薇薇和小林、康明逊、阿二(本来我对他很有期待)等的后事都没有提及,而有结局的几个人物如李主任、程先生、蒋丽莉等下场都挺惨。也许作者是想给我们一些回味与遐想吧。
虽然在大学读过几遍,前几天在书店看到了随手翻来更是爱不释手,所以又在当当火速买了一本,相信读过的人都会和我一样深爱此书。上海是最具典型的一座女性城市,而由上海女作家王安忆娓娓道出的《长恨歌》更是一部彻头彻尾的女性小说,不管对老上海的弄堂、流言 、盘旋弄堂上空的鸽子、亭子间里的舞女、无数间闺阁深处的无数个王琦瑶、爱丽丝公寓的王琦瑶,平安里的王琦瑶,这40年来的情与爱,被写得如此细腻而绚烂,哀婉而动人。一个女人精致的生活细细索索丝丝扣心。时代的变迁夜复一夜细细密密的日子流逝,最终了留下的是一颗空着的心,或是乱了和碎了的瓦,都是心和身的象征。
懒散的午后,窗外的桂花香随着微风悄悄地拂面而来。这样的时段是容易让人想起王琦瑶的。王安忆《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看着书中的老上海,新上海,到新新上海,也是上一辈子里的童话,不,也不是童话,因为看着她,有自己某些影子,有怜惜,有心疼,有让人感叹的岁月。正如书中所要告诉的一样,王琦瑶,街道上,店铺中,家舍里,有着千千万万的王琦瑶,过着千千万万个大凡一样的日子,却又千变万化似的王琦瑶。年已中旬的王琦瑶,喜欢在阳光好的时候晒些繁华时的衣服家什,这些在太阳下晒着霉斑的衣服里,躲藏着流逝的岁月,不理它不觉得,拿出来一抖抖,感慨万千,却又无从向人说起。
前一两年,我看过这本书,喜欢看着华丽年轻时的王琦瑶,那一神态的描述,心里的小弯弯绕和做事时的暗藏心机,自己年轻时也如这一般。看过后不久就忘了。这段时日没摸书本了,有些想念,翻开书柜,几层书中,却找不到适合的口味,看书时也要看心境,心中郁闷时看武侠,书中的侠义豪情,能让人心胸开朗;无聊时看科技,能让人大开眼界,也不至于犯困;像我现在这样,心中无底时,就该看看纯文学吧,因为人不做梦,生活就只会是一种颜色。王琦瑶正好走了过来,前面的开局有点像婆娘的裹脚,头一晚,成了最好的催眠药剂,渐渐拉开序幕,才觉得有点意思,想来这裹脚对于那个年代的婆娘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年已中旬王琦瑶很坚强,也许是生活所迫,形势所逼,曾经华丽过后的缅怀,是让人伤感的,而她能藏着那么深,恐怕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定力吧。美丽的女人身边都会闪过一些作为记念的男人。最初有实无名的丈夫,暗然神伤的程先生,还有孩子的爸爸,以及匆匆闪过的过客。中国的男人代表。最初的丈夫,有实力阳刚的男人也有着似水柔情的情怀,一般都好景不长。有着天长地久的爱恋的追逐者——程先生,却看破红尘似成了一名中性人,最终做了一瞬间飞翔的鸟。有着情有着爱的同床共枕似可托付终身的人,关键时刻却做了埋进沙土里的鸵鸟。如果感叹,王琦瑶怎么老是遇上这样的男人,因为他们成熟,不只是拿着感情来过生活的男人。里面也闪现过一两个年轻的男子,为着朦胧的爱恋而改变人生,因为他们年轻,所以他们有资本冲动。
书中的王琦瑶有着我们每个人在某一个阶段的人生,似你也是似我。
[内容提要王琦瑶得到了王安忆关怀备注的文学“保护”,却逃脱不了悲剧的一生。人性的善良,美好的理想永远无法抗拒作为对立面的历史宿命,人性的挣扎只演绎成了悲剧的过程。
[关键词王琦瑶爱活着
女人的故事不管是什么时候都那么迷人,尤其是那些美丽而不幸的女人。王安忆的《长恨歌》便描述了一个哀婉动人的女人的故事。在关注人与世界这一命题,在极力倡导新的文学理念的时刻,王安忆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城市和女人。在《长恨歌》中,她将眼中的上海描述成性感的,带有私情的,风情万种的女性形象。
一个女人四十年的情和爱,被一只细腻而绚烂的笔描述得哀婉动人,跌宕起伏。四十年代,还是中学生的王琦瑶被选为“上海小姐”,从此开始了命运多舛的一生。先是做了“李主任”的“爱丽丝”,由少女变成了真正的女人。上海解放,“靠山”遇难,王琦瑶又变成了普通百姓,表面上日子平淡如水,内心的情感潮水却从未平息过。同时与几个男人有着复杂的关系,想来这也许是命中注定的。八十年代,已是知天命之年的王琦瑶难逃劫数,又与女儿的同学发生畸形恋。故事的结局是她最终被活活掐死,命赴黄泉。王安忆通过她对文字的娴熟驾驭,驱使自如地使小说的主人公王琦瑶被刻画得淋漓尽致。
(一)弄堂.上海
王安忆赋予王琦瑶特殊的生活场所。她虽以叙事技巧有把握的把她小说的人物和情景孤立开来,却阻碍不了人们对人物和情景在封闭状态下产生的警觉和质疑。无法回避那个平凡的女人用柔弱的肩膀挑起的简朴的弄堂——有情有恨却繁华着的上海。
王安忆对上海的观察和描述细致得让人惊诧,层层叠叠杂乱无章的东西被她说的个淋漓尽致。她就像在你面前作画,一层层铺陈开来,或许过程长的让你有些烦,可渐渐的你就看进去了,原来这是实事求是的。在一丝不苟得描摹下,故事才有了发生的背景——繁华与破旧并存的上海,飘着万国旗的小巷,幽雅的淮海路,高高的法国梧桐,患得患失的少女情怀,飘忽难测变幻万千的女人心,喧嚣的家家户户,昏暗的灯光,黑暗中依稀闪烁的窥视的眼睛……
上海的弄堂、街道、阁楼和鸽子等事物,她以地道的身份,以女性的敏感细腻、切身体验,娓娓道了个彻底明白。小东西,小场景也写得密密匝匝,反反复复,可谓千回百转,不惜笔墨。而这样的“小”虽反映了上海小市民心态里的“小”,却也反映了主人公王琦瑶小的实在,小的安稳,小的有味道,小的有风情。她把人物的私人化的生存世界占据了小说的绝对空间。
在王安忆的一篇对谈录中,王安忆雄辩地说:“是谁规定了小说只能这样写而不能那样写?难道不是先有了这样那样的小说然后才有了我们关于小说的观念吗?谁能说小说不能用议论的文字写,用抽象叙述的语言写?……其实,小说之所以怎么写,标准只有一个,就是‘好’。”并且说,“我不怕小说中尝试真正见思想的议论。”
或许真如她所说,小说无定法。伟大的小说必须在“不得不如此”的形式结构中表达它对存在的勘探、形式的“反常”乃是表达的驱迫使然。
王安忆这种绣花式的风格,毁坏了作品的相对性空间,却让王琦瑶有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人生,铸就了她的乌托邦情结。
(二)乌托邦的性格
在王安忆的精神超载的作品中,我找到了那种接近于“艺术的异化”的东西——心灵乌托邦的构筑与栖居。在王安忆的精神超越之路上,浓重的焦虑之感包围着她。她在构筑着自己的乌托邦。她从自己的生命欲望出发,从虚构祖先的金戈铁马强悍血腥中,满足作为一个作家虚构自己的共时性与历时性存在的创作欲望。但为了“科学完整”地将作品的核心成为灵魂的寄托,她将放眼全人类的目光收回来,而落在城市里的那个女人身上,在无数鸡毛蒜皮家常琐事之间。在心机算计眼色口角衣着饮食之上,她用作家的话语阐释了上海,却把上海的灵与肉抽象起来,重新赋予了它每一块肌体一提炼的精魂。她把精魂分给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片厂,却又提炼出一个完整的魂,上海沧桑的背负着——王琦瑶。
人物出场了。那花费篇幅对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等的描述写,目的却只有一个:衬托一个吸尽黄浦精华的结晶——王琦瑶。一个典型的上海女儿,她“闭月羞花的,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身影袅袅,漆黑的额发,掩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虽出身寒门,却天生丽质;虽胸无大志,却不甘平凡。因而有了“上海的弄堂里,每个门洞里,都有王琦瑶在读书,在绣花,在同小姊妹窃窃私语,在和父母怄气掉泪。”爱漂亮,会装扮,有点小幻想,小虚荣,但她比一般女孩优越,因为她——美丽。但这美成就了她,也毁了她。一生的不得志,一生的落寞,虽然身边总是不乏追求者,可她的心却飘飘忽忽,或是她无情,或是人无意,她一个人似乎很知天乐命的过下来,日子看似平淡的滑过。王安忆此刻却给出了注脚:任何繁 华也敌不过两个字——活着。只要活着,故事就会继续演下去。
王安忆创造这样一个人物,似乎是为了完成一个历史使命,但由于执着或局限于日常生活的范围,使得原来应该是必然性的能够进入王琦瑶的生活的更为广泛和重要的社会因素遭到了屏蔽的阻隔,王琦瑶的生活就永远逃脱不了她那乌托邦的性质。
王琦瑶少女时期的叙述似乎有些牵强,十几岁的女孩心思复杂的有如大户人家的几个太太姨太太的勾心斗角。康伟逊的出现,带出了通篇的华彩乐章。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等待与宿命,挣扎与努力,女人之间的不依不饶,明争暗斗……所有的人物内心从角角落落里翻个干净,再熨烫妥贴,一个个展示在我们面前,让王琦瑶的形象跃然纸上。王安忆弱化主人公精神主体性的倾向有增无减。
写女人,常常离不开探究男女关系得发展。而女人,这世间有两种:一种单纯得要命,一种复杂的要命,王琦瑶曾是两种的极端。她有天真的渴望,无暇的追求,但现实生活埋没了她,使她沦落。王琦瑶试图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恋爱来填补生活中的空白,却永远也填补不了心灵上的空虚,灵魂上的孤独。
王安忆将王琦瑶与所有男人的暧昧关系,并不是描述成荡气回肠,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用淡淡的,阴层层的笔调将它展现给读者。让年过半百的王琦瑶爱上小她半个世纪的老克腊,看不见大喜大悲,只是让人感觉到她那需要爱的干涸的心在痛苦中挣扎,让悲剧的人生,悲剧性的结局,拥有了“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的动人的艺术魅力。
(三)瓶颈中的王安忆
王安忆把整个故事写成了她关于上海的评述的例证,她刻画了一个风华绝代而又满怀沧桑、多情善感而又寡情善忘的上海魂。把她所见和所能想象的所有上海女人的典型风范,一股脑儿敷到书中王琦瑶的身上。王琦瑶每一次重大变故,生命中每一个男人的来去,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她的生活历程恰是一幅旧上海的风情画,她简直就是旧上海的象征,十里洋场的代表。凭着王安忆的细腻文采,洋溢全书的繁华辉煌后的疲惫感和大时代里的孤独无依感让人唏嘘不已。
通过读她的小说,让你有一种漫长而纤细的疲惫之感,我们无法摆脱无处不在的“作者意志”;我们总听到相似的声音附着在这理应不同的角色和场景上;观望这些绘坛杂处的红尘景象时,常常试图让我们自身的主体性,我们自己的智力与情感驰聘其上,常常却被作者的选择、判断和权威迎面挡回。
她让
大量大量文字优美地铺排,叠加,让老上海的那些年代与那些时代的人,那些时代的文明,留在了白纸黑字上,留在了字里行间中。
王琦瑶,正如作者说的,是那个时代无数个王琦瑶,而且是上海的王琦瑶:头脑灵,心思细腻,聪明,会做菜,会裁衣,懂美学,口齿伶俐.....
和“老克腊”的感情,让人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不过也许是作者想刻意突显老上海的气质是多么迷人,甚至迷住了年轻的“老克腊”。
石库门,老虎窗,旗袍,早年的摄影室,阴暗潮湿的亭子间,错综的弄堂,繁华的淮海路,精致的上海小菜....这些历史真实的记录都借由作者优美的文笔永久保留下来了,这正是对上海的记录,是王安忆类型的记录,让人感觉那样深刻。
借作者的话表达的意思,现代的上海有那么多的粗糙,那么多的“声响”,那么多的与老上海截然不同的东西。
是的,老上海是一去不复返了。
花了较多时间看完《长恨歌》,通篇文笔细腻、委婉、隐约,首尾呼应。虽是小说,却似精美婉约的散文,如不沉下心来慢慢品读,难以体会作者在通篇文章里,用大量的笔墨细致地描写环境来烘托人的心理,你也就难于置身于灰濛、肃瑟的旧上海时代,难于让你感到尤如走在上海的弄堂,闻听弄堂里的流言,抬望弄堂里的鸽子,乘坐叮当响的有轨电车。看完通篇,你也成了一个旧上海时代的弄堂人儿。故事虽波澜起伏,看完后却也平心静气。
“这孩子的头没有开好,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这就是“长恨”的根由了,因头没开好,让年轻的王琦瑶,中年的王琦瑶,老年的王琦瑶怅惘过了整整四十年的漫漫人生路。 随着王琦瑶一生的播放和谢幕,你的心也伤感,痛惜,愁怅,纠结,难受,甚至于窒息,但最终也能理解、接受,毕竟旧的年代已过,旧的人儿须走,旧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在王安忆的笔下,上海的弄堂也是有灵魂的,这灵魂也是一个少女的形象——王琦瑶。
王琦瑶无疑是个心思细腻的聪慧女子,她对时尚的感觉超前,把生活的细节也打理得精致妥贴,能听出人话里话外的含义,兼之她有着令人爱慕的花容月貌,暖心而舒服。这样美好的女子,本该有属于她的甜蜜生活。“吕端大事不糊涂”,王琦瑶细微之处无一不到,却在人生的重大抉择中迷失了自我,随波逐流,葬送了自己的一生的幸福。正像王琦瑶的外婆所说:“这孩子的头没有开好,开头错了,再拗过来,就难了。”无论是“沪上淑媛”的光彩,三小姐的荣耀,还是爱丽丝公寓的奢华生活,不管是如何烈火烹油般的辉煌,到头来不过是苦涩和破灭。相比之下,平凡女子的浅浅幸福远抵得过深深庭院的一时荣宠。王琦瑶如果当初选择了对她默默付出的程先生,也许会过上吴佩真和女儿薇薇那样平凡却又真切稳定的生活,那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呢?
然而王琦瑶同时是旧上海的代表,伴随着作者无可奈何的伤感和痛惜,旧上海不可避免的走向了没落,王琦瑶也不得不随着时代而消逝。王琦瑶本是洁净无暇的白绢,绢上写上了字,字连成了句,句连成了上海的历史。白绢最终化为灰烬随风而去,也包含着对旧上海的痛惜和哀婉,使得整本书意蕴无穷,正所谓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故事的确有些拖沓,像一支即将燃尽的烛,总要再挣扎几下。
想想也不值得,这看这本书,一下午痛哭了两回,眼睛都肿了,看完后,整个人好像虚脱了一样,有点像沉在里面起不来了。许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说回书本身,很感人,很压抑。心里觉得委屈,又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这委屈,该向谁诉说这委屈。性格开朗的我,本不喜欢少女时代心机重的上海小姐, 但看到第二部分,王琦瑶拼死生下女儿那些部分,我理解她了。只是一个为了爱情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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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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