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一段漫长的路,这段路,遥远且艰辛。当他迈出那一步时,无疑是冲动的,对于一个已退休的老人来说,那是疯狂的,让人无法理解的。走过这段路,我不知道他是为了见许久不见的老朋友,还是为了自己,抑是自己对朋友许下的承诺。 87天627英里,不论脚底磨出多少水泡,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这在我们看来,也许是不现实的,但他走出了那一步,他是勇敢的!如简介所说,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出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份旅行。我想前方等待他的不仅仅是老友奎妮,还有妻子的原谅,以及他自己心境的平和和释然。也许,当他归来时,面对的不再是冷淡的妻子和她冰冷的眼神,对他们的儿子不仅仅是一种怀念,他们会放下心中沉重的包袱,可能这所付出的代价太大,但他们定会以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生活。安静而勇敢是他在痛苦沉默中的爆发,压抑的生活会因这一次朝圣而更不一样,生活的新的色彩会因这漫长的旅程而添上一笔,它的名字叫原谅,把握。原谅过去的过错,把握现在的幸福,看向未来,他在向你招手!我相信,每个人,都会找到他在这世界存在的价值,在脚下这片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演绎出他自己的精彩。 一个人的朝圣,打开心扉,让世界走进来。
刚看完,感动,故事的发展总是不是圆满的,原本想着主人公首先会适应,然后会习惯,最后成功,然后拯救了老友!不过那只是童话,最后差点的放弃,老友最后的离世,儿子的抑郁自杀,过往的事情重新回首,人性人性人性
《一个人的朝圣》实在是一个很简单的小故事,哈罗德先生走了87天,627英里,从南走到北,希望用一种类似于信仰的东西让奎妮的癌症痊愈。结局虽然不难料到,但这一路的风景、人物和交织内心的纠结的过往,终究使哈罗德与莫琳心口里的冰开始融化。
哈罗德·弗莱,六十岁,不起眼的老头,现代社会意义下的loser,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西南的德文郡。大半辈子的生活惯性已经像厚厚的铁皮盔甲一样罩住了他,他在任何事情上听从妻子的意见,不引起任何人注意,他当然以为自己会就着六十年修建的生活轨道毫无悬念甚至加速地滑过余生。 那封震惊他的信——二十年前的老友奎妮得了癌症——在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周二早晨到来。“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修建过的草坪。” 他要回信,却连写几次都写不好。最终握着一封他无法满意却也无能再写得更好的简短回信出门,打算寄出。但走到第一个邮筒,他突然为自己那几行软弱无力的字感到羞愧,于是走向第二个,第三个……天色晚了,信没有寄出,他却做了一个对他来说简直是山摇地动的决定:横跨英格兰,走路去看奎妮。那个加油站的女孩不是说吗,“你一定要有信念,有了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 哈罗德开始缓慢地前进,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然而正如小说中说,也许当你走出车门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的时候,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一件事情。他还看到了回忆。一路上,回忆有时像暴雨浇在头顶,有时像小鸟在枝头啾啾。他极力躲避,或者试图站在树下聆听。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他的一生,他的被自己结结实实压在大海死寂深处的伤痛,他的盛放挫败和孤独的黑匣子,因为左脚和右脚的循环移动而带来了微风,照进了光,而当脚下的路延伸得越远,他头脑和胸腔里的时光激荡就越剧烈。 这是个一生都被挫败感塞满的男人。 “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别人投偏了的纸飞机似的。” “从小他就害怕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从小他就习惯像影子一样悄无声息的生活,他甚至可以在母亲毫不察觉的情况下久久地观察母亲,看她涂口红,看她怔怔地盯着旅游杂志。” 小时候,他害怕被抛弃,想方设法取悦他的受够了丈夫梦想去旅行的文艺女青年母亲,扮小丑,讲笑话,母亲有时被他逗笑,更多时候他的招数完全不起作用。文艺女还是抛弃了他。他看着母亲拉着行李箱离去,“小小的哈罗德要将指甲掐进手臂才能忍住不叫出声来。” 童年就像一片黯淡的虚空,哈罗德是沉默的灰头土脸的一团影子。当个小孩是长久的煎熬,而他很开心自己终于长大了。 我们都有过单纯的想法,过于看重分界线的隔离作用,以为那会让人脱胎换骨。我们在每年的12月31日感慨万千,期待第二天打在身上的阳光能让烦恼一扫而光,就像哈罗德期待成年、结婚、生子这些人生项目能让他从他的铁皮盔甲里逃出来。“但有时他发现早年的沉默其实一路跟着他,进了他们的房子,藏身在地毯下、窗帘后、墙纸内。历史就是历史,你无法逃离你的出身。就算你戴上领带也不会改变。” 好像真的没有改变。儿子戴维六岁时在海中溺水,他追着跑向水边,却在进水之前停下来解鞋带。幸亏巡逻员一头扎进去,救回来了奄奄一息的儿子。巡逻员根本没有顾及鞋子,哈罗德看到他脚上的白色帆布鞋“湿淋淋的,在阳光下闪着光”。 为什么当惟一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还停下来解鞋带?或许多年来妻子和儿子对他的隔膜从那时已经开始了。许多年后莫琳还在怪他。 当然不是妻子想象的那样。哈罗德不是对儿子不在乎,而是他太害怕了。他又害怕,又挫败,“解鞋带,是因为他害怕用光所有借口以后,他最终还是没法成功把孩子救回来。”这跟新婚之夜妻子在房间里,他却逃进了厕所如出一辙。因为妻子太美了,他害怕。 …… 当这些回忆一件一件钻出来,被他看见,他要努力站稳免得发抖的双腿坚持不住。什么叫重生呢?我看到六十岁的哈罗德,拄着拐杖,像一个刚刚降生的婴儿,学会睁开眼睛,开口说话,把脚排上用场,学会把手放到舒适的位置,自洽独处,学会测量自己到别人之间的距离。 路上遇到的一个女人对他说:“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她继续说,“而吃,吃也是一样的,有些人吃起东西来可困难了。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路途的最后,我们从妻子的眼里看到了这八十七天的朝圣之旅对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小说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 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走线穿针、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而我心中起伏的情绪,也像莫琳穿着哈罗德的旧衬衫在院子里种下二十株小豆苗、几行莴苣、几行甜菜根、几行胡萝卜时的感慨,她想: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一个人的朝圣,一个人的路程,其实人的一生,说到底就是一个人的旅行,伴侣和孩子只是驴友,陪伴和协助,但内心仍是一个人的。不是悲观主义,这是真切的感受,想明白了,就不再纠结一些无足轻重的东西了。
讲述了哈罗德退休后得知奎妮得了癌症,一个人步行走到奎妮的养老院。书的后面还附有地图。他的步行过程称作为朝圣。并在他自己的步行过程中回忆起自己的儿子戴维和自己妻子的有关故事。他的妻子后来也随之感到。原本平淡的感情又再次得到了升华。但是我还没看第二部。奎尼的情歌
《一个的朝圣》是一本非常震撼的书籍,很少有书我读完一定要求写读后感,除了一些读了两遍,觉得一定要写点什么记录下感受和思考,唯独这本,觉得读完并不是结束,这是一本自我探索的书籍,跟着主角走完84天的徒步旅程,也跟着主角剥洋葱般地深层了解自己,剖析自己。《一个人的朝圣》刚开始看很平常无奇,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悬念的揭晓,越来越吸人眼球,让人欲罢不能。作者很用心,应该也不是急功近利的人,他让读者自己去沉浸和发觉故事的高潮,如果没有足够地耐心和欣赏的心态,很难把这本书完整地看完。但这是一本不可多得地自我疗愈的书籍。 哈罗德是一个刚刚从酿酒厂退休的老头,一个平常的日子收到了20年没有联系的好友也是公司同事奎妮的信件,信上奎妮告诉哈罗德她患上了癌症,不久于人世,这封信是专门来和他道别的。哈罗德非常吃惊,往事历历在目,他觉得应该为奎妮做点什么,为了让奎妮活得更久,他决定从所住的金斯布里奇徒步走到贝里克郡,全程600多公里。这是一个疯狂的决定,以至于在没有和妻子莫琳打招呼以及没有带任何东西的情况下就出发了,从刚开始的不确定到中途几次的动摇到后面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的惬意,哈罗德花了84天没有借助任何交通工具成功走到了奎妮的疗养院,有被质疑,有被嘲笑,也有被鼓励,被媒体报道轰动整个国家吸引了一大批追随者,也经历了最后一刻到达时无法面对情绪的彻底崩溃。但这个旅程对于哈罗德,对于莫琳,还有他们的儿子戴维以及它们畸形的关系无疑起了巨大的修复作用。在整个朝圣过程中,哈罗德脑海充斥着回忆,小时候母亲扔下自己离家出走,父亲在16岁生日那天把自己赶离家园开始浪迹天涯,父母几乎没有给哈罗德爱,所以可怜的哈罗德也不知道对自己的儿子表达爱,从没有学会拥抱儿子,戴维成为他最深的愧疚,莫琳无法接受哈罗德对儿子的冷漠无情,和哈罗德的爱情也慢慢消退,当儿子因为吸食过多的酒精和药物而自杀后,他们的感情降到零点,戴维死后20年两个人的交流都很少,莫琳也一直没有走出儿子离世的阴影,经常自言自语还以为是和戴维对话。 这本书我读到最后我哭了,为这样伟大的奎妮还是逃不过逝世的结局,为戴维的自杀。《一个人的朝圣》是哈罗德的朝圣,通过它,哈罗德正视了父母没有教会自己爱的能力的事实,正视了刻意隐藏的那段20年前的记忆,对戴维还是深深地歉意,但是也意识到戴维是代替自己去做了一件自己一直想做但没有做的事情,唤醒了和莫琳相遇时一切鲜活的记忆。没有戴维了,他们也不能一直这样死寂地互相对待对方。 对于莫琳,又何尝不是一个治愈的过程,20年都没有拉下与外界隔绝的窗帘,因为哈罗德的徒步之旅,勇敢地走出了房间,在雷克斯的鼓励下,敞开心扉地交谈,意识到哈罗德并不是一味地对戴维冷漠,也有温情的时刻,也认识到自己也是造车戴维自杀的一部分原因。以为不再关心和爱丈夫,但发现他离开后还是各种担心,各种生气或者绝望,甚至觉得哈罗德的这个决定很神圣。最后也和哈罗德一起面对了和奎妮的最后道别。 哈罗德的朝圣路途,遇到了各色各样的人,也倾听了很多人的故事,但最引我注意的是他状态的变化。刚开始非常重视自己的形象,因为刻板生活了几十年,平常一定要洗漱一下,穿戴整齐,刚开始也非常不自信很腼腆。随着自己的思考越来越深,很多顿悟发生,于是全身心地去感受大自然,不再以这边外人的标准去要求自己,随遇而安,倒地就能睡,寻觅路上可以进食的野果,有时也乞讨一些,交换的方式是倾听别人的故事,但一定不会多要,吃饱就可以,更不会要金钱。随着新闻地追踪报道,半路杀出了很多扬言要和他一起朝圣的人,但团队越来越大,人的丑陋一面就展现出来了,最终还是为了争名夺利,博取眼球。哈罗德最终甩开了这个团队,再次一个人出发。 书中还有两个我认为非常伟大的人物值得介绍给大家。一个是奎妮,她是一个内向而谨慎的女性,和哈罗德共事期间两人合作非常愉快和默契,但他们是纯洁的友谊,文章把奎妮离开酿酒厂设为一个悬念,最后才揭晓,原来是因为帮哈罗德背黑锅,被公司开除离开。戴维自杀以后,哈罗德喝了非常多的酒,去公司打砸了一番,奎妮把这个承担下来了,却一直没有和哈罗德说。当哈罗德抵达贝里克郡时,奎妮几乎奄奄一息,癌细胞已经扩散,右脑旁边长了好大的一个肉瘤,侵蚀着她整张脸。 奎妮是整本书我最喜欢的角色,她的无私和伟大让我动容。哈罗德这个徒步计划,是他一厢情愿制定的,并没有得到奎妮的允许,在信到达金斯布里奇时,奎妮已经不能说话了,她那时可能已经非常痛苦了,从护士和新闻中得知哈罗德计划,硬是撑到哈罗德与他见面那一天离世,也许整个84天她早可以结束病痛的折磨,但她坚持着。她的身体已经缩地不能再小了,但离开的时候还是很安详。
2018book.8历时87天,途步627公里,一个退休老人突然的决定,就这样子走下去,给你点赞……结局有意外,看到信时真的是感动到我眼眶湿润…谢谢你段时间安静而勇敢的陪伴…哈罗德【一个人总要走一段属于自己的孤独而不寂寞的旅程,为了信念】
每个人都行走在自己的旅途中,我们见过的人,经历过的事,走过的地方,都是旅途的一部分。我们这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我不焦急,也不拖拉,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一步一步往前走。 生活就是充满了令人恐惧的未知,没什么不能释怀,平凡的人也可尝试不平凡的事。
这是一个很自我的书,大多数人都会感到孤独,即使有了爱人,家人,孩子,仍然觉的孤独。买一本这样的书送给自己,给自己走下去的勇气。
这是一本非常非常值得推荐的书,你可以随时读起它,也可以随时停下,但是它会给你一种很神奇的宁静的力量,你感觉你就在他身边陪同他一起行走,会给你一种视野的开阔,很感谢这本书,在我心情低谷时一直陪伴着我。
7月12日,下午14:30分左右 在上海图书馆下车那位白色体恤的戴眼镜的小姐姐 谢谢你! 我现在有一本和你当时手上一模一样的《一个人的朝圣》 当我翻看书读完 第一章(哈罗德与信)的时候心中是喜悦的 ! 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小姐姐走的太匆忙!
一天时间,一个人安静的读完一个老人的朝圣的心路历程。,几次流泪。大千世界,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的生活,有几个能挣脱生活的束缚和枷锁任性的活着?同样的生活可以有不同的选择,走出去可以改变固有的心态和生活,多些沟通和理解,健康的活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觉得哈罗德就是我自己。我也想过放弃一千次一万次。很多主人公一生出来就自带主人公光环,从头到尾都是主人公,我不喜欢这类型的作品。我喜欢哈罗德这样的小人物的故事,最渺小平凡的人也可以有自己的精彩。
一下子买了很多本在当当上面买了很多本书了,从没让我失望过,种类很齐全,专业的业余的,只要是想要的书都能在这上面找到。这次搞活动买的,一下子买了15本。这本以前朋友就推荐过,刚好买来慢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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