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从财政自由到最后的一亩三分地、挚亲的双双离世、战争的消耗品、九死一生后,自以为尝到甜头的大起大落、无产阶级专制下任人摆布的产物、亲手埋葬至亲挚爱,白发人送黑发人。 可即使是这样!也不要放弃在求生中的理念!因为,只要活着!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诉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读余华的《活着》,震撼,揪心,数度哽咽,任何一种语言都无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 在读这篇文章之前,我只单纯地把他当成一个普通的作家。一次去机场,忘了带书,无意中瞟到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于是就买了一本抽空读了读,觉得写得不错,语言朴实,故事接地气。那是我跟余华的第一次亲密接触。 印象中他写的《活着》知名度非常高,可我不太喜欢凑热闹,更不喜欢追星。前几天发现家里的书都被我看完了,在网络采购图书时《活着》突然跳了出来,我无意识的买了一本。书很薄,刚好可以在演讲间隙看一看。
确认收货后5天追加
通过艺术心理学的角度,《活着》的材料与形式之间存在着内在的不一致,但是作者以精心布置的形式克服了题材,达到了材料和形式的和谐统一,从而实现了情感的升华,使读者的灵魂在苦难中得到了净化,获得了艺术的审美。 余华用类似新写实主义小说的叙事风格——零度介入的方式来展现《活着》的悲剧美。作者可以排除主体对苦难人生作明确的价值判断和情感渗透,好像站在“非人间的立场”,客观冷静地叙述人间的苦难。
我就像是书中的“我“,这里的我不是福贵。 既然读后感,那就得说真心话。我写日记和读后感观后感这类,对自己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真实。 对《活着》期望值很高,直接导致我快速读完后没有特别深的感觉,也许《解忧杂货店》太对我的胃口了,两本书又连着读,有些木然了。 但尽管这样,这还是本比较不错的书。我看到深夜的,一半是同人文,另一半是《活着》。语言朴实,又没有年代代沟,无比沉重的故事就像是一张照片一样,“有庆死了” “凤霞死了”,这几乎无情的白描着实让我有些讶异,但也很增色,我从未读过这样叙事的文章。 他们说余华写作注重故事结构,我不懂,就不评价了。 有些许的失望,是实话,但又想多读一些他的书,很矛盾。 “余华的文字,像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散发着一股土腥味的苦涩。我相信,每个光着脚在黄土地上奔跑过的人,都能从余华的文字里,感受到野蛮而强劲的生命力。不是和余华生于同一个时代,却能被他的文字击中。这大概就是我特别喜欢余华的原因吧。” 这段知乎的文字让我忽然找到了我读他的书的感受,大概就是这样吧。“他的文字表面都很平铺和直述,有的时候看多了会有一种错觉,这没啥意思,既不华丽也不呱嘈。” 确实是这样,不华丽不枯燥,以至于我直接看到了半夜一点二十。这样一位文字朴实平淡却依然具有让人读下去力量的作家,是值得多关注一下吧,更何况是众所周知的大家。 暂时就这些,也许过阵子会重读《活着》,毕竟缺少了些震撼。下一本书是《人间失格》。 活着的意义是活着本身。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哑巴。 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县长夫人血型相同,为救县长夫人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产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余华很厚重的作品,'活着’这个词本身就很厚重。 活着只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了其他的,这是他序中的一句话,富贵很惨啊,但是,我在作品中,并没有太感觉到悲惨,而就像看了一个人的故事一样 ,对,富贵的人生,就是他的生活,他的人生就是这样的,我们这些旁观者看着他很惨,但这就是他的生活。
写的是人民公社前后,老百姓生活的一个缩影。男主人公育有一儿一女,但结果都是很悲惨,尤其看到他儿子因为献血最后死去的时候,真的是鼻涕一把眼泪一把。看完书后,很久都没办法平复自己的心情。 买了余华的另一本成名作,现在正在路上。但老实说,不太有勇气去看那一本,很怕像这一本那样让人心痛。
很喜欢看,很悲惨很现实的故事,让人哀伤也让人坚强,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即使失去了所有亲人还是得活着,坚强地活着!
《活着》讲述一个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老人的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经历的戏剧。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这本书是余华“零度叙事”的代表作,序言中为我们揭示了作家写作的苦——时常要在梦与现实之间游走,写作的契机,写作是人们表达内心情感的方式。还说了写福贵从第三人称变为第一人称的奇妙效果,认为从别人来看福贵的一生,只有苦难,而在福贵看来,还有快乐和幸福。还提到时间,我们在时间的支配下,生活着,抗争着,也忍受着,不能说全是苦,也不能说全是乐,只能说苦乐自在人心。《活着》,一部启发人思考人生,思考活着的意义的书。
看完这本书,觉得我们活在当下真的很幸福,那是在天堂,我们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并非活着之外的任何事务。
人生只是静静流淌着的河流,人活着,是为自己而活着,它是一种状态.能以一种从容的心态如此地诉说自己一生经历过的苦难本身就是这么美丽,"那些过去了的,即使是痛苦,一俟到了回忆里,也都那么香醇".
一生要走过多远的路程,经过多少年,才能走到终点……
“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曾以为肤浅的话语此刻如同刀锋般静静穿过心窝。艰难的,或者说是艰苦的一生在他口中宛如戏谑有趣的故事。却不知,闻者伤心,见者流泪。我不懂,或许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人一生的苦难,一俟到了记忆里,便成了甜美的回忆。”
可无论如何,我总是流着泪的。
这本书里,余华通过老者的嘴平静地述说了人一生究竟能多悲苦。然而篇名“活着”依然如路标般给人以希望,诶痛苦的人以活下去的力量,纵是他麻木于痛苦,麻木于苍生。今天,只有残留的躯壳和那匹垂死的水牛不眠不休的耕作在生命的土地上,仿佛死亡对他来说是可有可无的。心如古井水,永不再起波。
一如尼采所提到的,“失败的人没有悲观的权利”,《活着》这部我眼中的悲剧将它更深的阐述了一遍。不同的是,一个出于哲学家,一个出于作家,一个用笔端倾注痛苦的领悟的作家。
看惯了花好月圆,埋下头来想想花残月败,就像品惯了茗香摄人的西湖龙井,偶尔一口苦丁,不仅会溢出更深的领悟,且更明白龙井的珍贵。
看过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余华的作品绝对值得推荐。这本是帮同事买的。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 《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一年前。那时看完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 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 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己。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己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故事以角色视觉的转换,用“我”的一日讲述了福贵的一生。福贵的亲人一一死去,福贵又一一将他们埋葬在同一片土地上,让我读到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笼罩着《百年孤独》的宿命感。生与死,福与祸的矛盾表现在一句句平凡的话语中,并带给我深深的震撼。故事越到最后,越发扣人心弦,那些话语就好像余华的名字一样朴实无华,默默地敲击着我的内心,慢慢地把人心中的酸楚勾出来,催人泪下。福贵面对那么残酷的现实,他依然有活着的意志,他是值得佩服的。我想起了海明威的“冰山理论”,八分景,只写一分,少用或尽量不用修饰性的词语,留给读者足够的想象空间。比起现下那些为凑字数的大段累赘描写,《活着》可谓是一杯让人喝得畅快淋漓又稍稍呛喉的冰水。
《活着》 人们纷纷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 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 &;ldquo;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rdquo;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可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会猝然死去。就像今天我们知道的许多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样,有庆的死冤枉而荒谬。由于血型不幸与临盆的县长夫人相同,他竟是因为抽血过多而夭亡的。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rdquo;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mdash;&;mdash; &;ldquo;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rdquo; &;ldquo;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rdquo; 摘自百度
其余用户默认给了好评
已经到底啦~
其余用户默认给了好评
已经到底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