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笙箫默》这本书是我看过电子书之后买的,原因有几点:
1、偶然的碰到了电子书,看了之后就着迷了,但因为更加偏爱纸张的感觉,所以决定入手;
2、看到了周年珍藏版,心动;
3、上一次当当购物的愉快经历;
4、这个作为重点描述:
书中的很多内容,与自己有很多的相似,但不同的结局,使得多次引起共鸣,也多次眼含热泪。类似的七年,永恒的约定... ...《何以》给了我期待中的爱情~~~~
看了这本书感触很大。
从最初的相遇,到曾经的美好,最后幸福的相依。
默笙和以琛的爱情,经历了那么多曲折,还是修成正果了。
应晖对默笙无声的爱恋,以玫对以琛卑微的喜欢。都在无言之中阻挠着他们的爱情。
但是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这是在现实中看不到的美好爱情。
以琛等了默笙七年。终于等到了她回来。
以玫等了以琛七年,却依然得不到以琛的爱。
应晖阻止不了默笙的想念,于是放她回国。
他觉得没有人会像默笙一样傻。
可是他错了。
世上 还有那么一个人,他叫何以琛,他和赵默笙一样傻。
等待的爱情、如此美好。
以上 。
BY-可乐
不知道为什么,这部小说,是我难得的一部一口气就看完的小说之一。甚至连吃饭都舍不得把它丢下。一边看着,一边想象自己就是其中的女主角默笙,故事的情节牵动了我的每个神经,跟着默笙哭,跟着默笙笑;当以琛对她冷言冷语时,我的心像是被什么压抑着一样喘不过气,很痛很痛,当以琛默默关心着她,为她盖被子,乘她熟睡时深情地吻着她,我的心里有种实实在在的小小甜蜜和温馨。好在结局很圆满,不然自己的一定很长时间都要处于一种很郁闷的状态。
赵默笙,有我最喜欢的那种性格。一个活泼开朗的阳光女孩,虽然不是很睿智漂亮的那种女生,但她的爽朗率真却是我最欣赏的地方。想象和这样的女生在一起,虽然有时她的神经大条会带来一点点小小的麻烦,但是这正好给一向做事沉稳的以琛增添的许多色彩,丰富了他单调的生活。给我的感觉很像《恶作剧之吻》里的直树与湘琴,我想,这也是以琛能够爱上默笙的原因吧,完全互补了对方不完整的人生。
何以琛,是个现实中很难找寻到的才貌双全的完美男人,对爱情的执着更是让我感动。默笙的不辞而别,让他苦等了7年,7年对一对分手的恋人来说足够漫长了,足够用来遗忘旧爱,并开始一段新的感情。记得我的一个老同学在失恋后说过一句话,“如果不能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那我嫁给谁都无所谓了。”但是以琛却说:“如果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这句话让我很想哭,如果默笙一辈子不回来,也许他真的会就这样等到老死。当他冷漠地逼迫默笙嫁给他时,我知道,其实他并不是因为恨默笙而想要用这样的方式去折磨她,他是害怕再一次面对失去默笙的痛苦,他想用这样的方式留下默笙。当时默笙拒绝了再回到他身边的请求,他并不能确定默笙还爱他,为了能够留住爱人,只有先用一纸婚约逼她留在自己的身边,再慢慢让她重新爱上自己。很喜欢这样一个有霸气的男人。让我想到《下一站,幸福》里的光希和慕澄,两个相爱的人因为误解分开,重逢后,不再确定对方还是否爱自己,唯有逼迫对方结婚,以这样的方式留住爱人。虽然手段有些极端霸道,但恰恰说明了自己很爱对方,无论如何都不能失去对方。
回到现实自己的世界中,想到自己和男朋友因为学业的关系,分开了三年,还能再次重逢,原来他也一直在等待。对于这样一个“不愿意将就”的人,我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呢?
一向很喜欢顾漫的书,虽然这只乌龟爬得很慢,可她的文,总是让我欲罢不能,甘愿蹲在坑里静静等候几个月甚至几年,(《骄阳似我》就让我从高三暑假等到大二)。而在乌龟漫的所有作品里,又是最喜欢这本《何以笙箫默》。以琛和默笙,大学初恋无疾而终,双方带着对彼此刻骨的爱与思念,坚守原地一守就是七年。文章一开头就是从七年后他们在超市的相遇写起。初初,是以琛内怀隐忍了七年的恨,因爱而生的恨,故装冷漠,却又不由自主地靠近默笙,而默笙想靠近又怕被他的冷漠灼伤,再者七年的时光沟壑,再不是当初那单纯灿烂的阳光少女,还能再去照耀他的世界吗?彼时他们的若即若离,看得我心揪呐!唯有爱到骨子里了,即使注定要互相折磨对方那也要纠缠一辈子,再不放开。他们匆匆领了结婚证,匆匆进入婚姻生活,渐渐如入佳境,找回对彼此的爱恋,从此时终于开始温馨起来。而他们的婚姻始终埋藏着一颗不定时炸弹——默笙在美国结过婚。承认吧,以琛,这束阳光并不唯一地照耀过你的世界。在他们的母校里,不期而遇地见到了默笙的“前夫”。两个优秀的男人谈了一场关于那个愚钝的女人的话题。原来,他与她的婚姻是有名无实的,是默笙的善良与正直,感化了那个优秀的男人,她一直都守着以琛,思念着以琛,在他发明的搜索引擎里搜索以琛的名字。愚钝的她没有发现已被自己名义上的丈夫深爱上。默笙的心结解开了,以琛心里却一直藏着一个秘密,导致他们当年分手的秘密,或者说是一个父辈之间的阴谋。但这有什么关系呢,他爱的是她,要拥有的也是她。父母给了以琛十年,他要默笙的一辈子。所以,他选择了把这个秘密深埋心底,不让默笙碰触,共同珍惜他们现在拥有的幸福以及未来。正文后面还有几个番外,在以玫的番外里,有一句以琛的台词,甚为经典:“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以琛的优秀和深情,堪称完美的男人,迷倒一大片众菇凉(当然也包括我),被引为经典情人的完美形象。但我想说的是,我更喜欢默笙的阳光与可爱,最爱以琛写的那句“my sunshine”,默笙是以琛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我不曾期翼过在现实里能遇上以琛这样的人,但我很希望自己能成为像默笙那样的人,温暖明媚,唯一地照耀我爱的人的世界。毕竟,没有谁会不喜欢阳光,需要阳光。另外,还有几个很甜蜜的小番外,这本珍藏版还增添了一则长番外,涉及生子,可爱的“合照”宝宝萌翻出场咯!!!总之,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青春文学小说,治愈系,我是读了一遍又一遍啊,百读不厌的。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 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何以笙箫默》讲述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爱恋。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由于命运的捉弄,一个隐藏的误会导致了七年的分离,七年后当默笙从美国返回故土时,两人再次相遇,情依旧,但......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然后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
这个故事,感动了我10年,温暖了我的青春。年少的恋人,在历经七年的误解、分离和等待后,等来了执手偕老,相守一生的结局。童话般的美好,令人忍不住洋溢出笑意。深情的男主总让人念念不忘,为了不将就,《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等了七年,顾西爵的《最美遇见你》(完美纪念版)里的徐莫庭等了六年。《最美遇见你》里的徐莫庭和《何以笙箫默》里的何以琛一样,不是话多的男人,他们总会以实际行动来表达。说的甜言蜜语总会腻耳,实际的行动却会让人从心坎里感动。看这两本书的时候,想起一句话:“一生至少为了一个人,忘了自己,不求结果,不求同行,甚至不求你爱我,但求在我最美的时光里遇见你。”大学时,以琛只给了默笙一个缠他的机会,默笙就奋不顾身的朝着以琛的方向走完了剩下的路。时隔七年,同样的剧情再次上演,只是这次角色对调,轮到以琛来走完其余的999步。难怪古人称情人为冤家,这真是道理中的真理。冤家路窄,狭路相逢,你进我闪,你退我攻,躲躲闪闪,虚虚实实,迂回曲折得跟太极原理一样一脉相承。幸好曲折到最后,冤家终于琴瑟合鸣,修成正果,成了一对羡煞旁人的神仙眷侣。 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征服了千万粉丝,见证了她们的青春成长,成就了无数少女的校园王子梦。这个冬季,暮然回首,与之再次相遇,《何以》以更加温馨的面貌出现。近万字的番外、4张精美明信片、浪漫唯美的随书海报是对读者7年来的真心回馈,当然,小宝宝河照是乌龟漫送给大家最大的惊喜。 我还记得与他们初遇在人群熙攘的超市,就像在后记里写的那样,忽然就冒出那样一种感触攫住了我。也许早一步,晚一步,他们不是他们,我不是我,谁知道呢,缘分总是那么玄之又玄。我还记得那是大三的暑假,我在我的老台式机上,一遍遍的写着他们的重逢,写了十几遍,终于我满意了,他们也满意了。我还记得我在学校的机房排队,等不及了,就拿出白纸先把情节记下来,生怕灵感转瞬即逝。我还记得上课的时候他们也不安分,不断地在我脑袋里自行演绎着,让我不得不当个不专心的学生,一遍遍在笔记本上写着他们的名字,才能得到抒发后的平静。一时间有些恍然。好像是眨眼间,却已经很远了。时间真是世间最残酷又最美好的东西。从写这篇文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年,已经和以琛和默笙分开的时间一样漫长了。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 我们是脱离光环的何以琛,我们是卸下背景的徐莫庭,我们在追求属于自己的爱情的时候,是否也能像他们那样,能敌过时间,敢克服困难,会消除误会,一直到最后?等待了,重逢了,便该相知相守到终身了。赵默笙是前辈子积累的运气,李安宁是前辈修来的福气。最美遇见你,爱情故事里的童话,总想让它存在在生活中,也想在转身的刹那说一句:原来你还在这里!
虽然这几年来,自己看过不少现言作品,优秀的毕竟还是占少数,能称之为经典的更是寥寥无几。《何以笙箫默》是我最初接触的大陆网络言情作品,当初和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起,被我并称现言两大经典,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如今再次捧起细细阅读,它还是能拨动心里的柔软处,让人如沐春风的温暖着,感动着。
其实两个人的爱情并不需要刻意营造一些撕心裂肺的惨痛经历才能感染人,打动人。如今看文,看的就是纠结,明明两人相爱,却总有一个别扭着;明明可以说得清的误会,却总是有或这或那的原因不去解释,所谓虐男主,虐女主,虐来虐去都虐了读者,虐多了,也烦了。《何以笙箫默》中那温暖的爱情让人觉得无比怀念而弥足珍贵。
爱了就是爱了,勇敢的说出来,默笙这个傻傻的女孩勇敢的追求自己的幸福。不管是七年前还是七年后。不矫情,不做作,在爱的人面前,不必隐藏自己的想法,收敛自己的骄傲,甘愿象个孩子般天真,乖巧的栖息在以琛的羽翼下。不是没有过彷徨,不是没有过忐忑,再试一次又何妨?我会用所有来报答你的爱。
等你已成习惯,只要你还记得回来。以琛这个天子骄子般的男人,却有着一颗最深情的心。七年前因被爱而爱,七年间默默站在最显眼的地方等待,只怕她找不回家的方向。不是没有过愤怒,不是没有过绝望,再爱一次又何妨?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除了她,我谁都不要。
心随爱走,再也不放手。七年的分离不过是弹指一挥间,仿佛不曾存在过。没有怀疑,没有指责,没有迁怒,更没有报复性的伤害,那种萦绕着的幸福,满得似乎都快跟着眼泪溢出,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这是世上最动人的爱情,也是世上最温暖的言情。
读《何以笙箫默》之前,我从不敢相信会有人为了等一个人等了七年。七年,落笔容易,细数则难。多少个日夜,多少次辗转反侧。直到超市里,拥挤人潮中的重逢,这才相信原来命中注定的不会变,后来的日子,以琛和默笙,他们的故事证明了一个理:当两个人都是那么的坚定不移,执着地相信那一天的再遇,千万个日子的等待再难熬也变成了最甜蜜的折磨。有了一个七年,还会有下一个七年,这辈子除去前十九年,还有多少个七年,相信以琛和默笙会这样继续毫不犹豫地走下去。若不是他们都有那股勇气跨过七年的心结,若不是他们都愿意为相守一生而努力,若不是他是她的何以琛,若不是她是他的赵默笙,此生的幸福也不再完整。诚然如此,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还证明了一件事:完整之外还能更加完整。小何照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他们的世界里多了一个小太阳,他有她的灵动大眼,还有他的严肃表情。巧合的是,何照,何照,何以琛和赵默笙将他们的姓紧紧系在了一起,他只是希望这个清晨出生的小太阳,阳光照耀。无心插柳柳成荫,这又不正是以琛将默笙放在心里的表现。这个“拍”出来的小何照,在以琛的心也是他的Sunshine。风和日丽,一切很美好,不管是阴霾是暴雨,有那个人,阳光便顷刻而至。
顾大说,这世上必有一个人,会和她不离不弃宠辱与共,如果现在还没有,那就是她没有找到,不够幸运,而不是他不存在。看了《何以》,也许你会和我这个忠实滴粉一样,坚信顾大所言,对生活,对一切美好的事物有着最执着的信念。这一次,再同以琛和默笙重逢,仍为他们的故事所感动,或许这七年太长,或许要用时间来证明爱,但当两人都持着不变的执念,时间便不是浪费,而成了弥足珍贵的证词。
读来感觉一般,许是过了那个青春年少对唯美爱情还抱有幻想充满期待的年龄吧,呵呵。。
感觉文笔不够流畅,情节的衔接有些地方比较生硬,人物感情的发展也显得不太合情合理,推荐20岁左右的少男少女读,摘文中打动过我的几段吧:
“她再没有力气去追逐一颗遥远的心,再不想拥有一份随时会覆灭的感情,那种整个世界在自己周围轰然崩塌地声音,她再不能承受第二次。”
“软软的身躯填满他空虚的怀抱,温暖的气息轻悄地呼吸在他冰冷的西装上。她。。。唉,以琛暗暗叹息,那越来越柔软的心情再也控制不住。”
“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
“因为他已经是如此的累,如此的,迫不及待地想要幸福。”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看了太多的台湾小言,看了太多的雷同原创,《何以笙箫默》的出现让我眼前一亮。虽有误会,没有背叛;虽有分离,却不曾游离。整本小说,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心动魄的曲折情节,仅仅凭借着朴实无华的语言便打动了我。暖暖的语言,暖暖的情节~值得购买。
这世上的百转千回中,似乎总有那么一对俪人是女子的身高只刚好到男人的下巴。收在怀里,一个轻易的动作便可以抵住她的发旋。当再看到那个身穿长风衣依然如斯的男子,侧首只为一顾妻儿时,我已泪流满面。以琛默笙,好久不见。
——《何以笙箫默》七年再见
一拿到这本纪念本,就看出是ENO配的画。那样淡淡似风的格调,想来似乎也正是最配得上这对佳人了。书里送了4张卡片,尤为喜欢里面的一家三口那张。看着他们,就如同自己也成为其中看不见的某人,一路看着二人走过,相识、相知、相恋直至现在。
幸福真的是可以传染的呵。
起初看《何》的时候,是在网上。也不知从哪里看来的,说这本书不错,就拿来看了。书很短,三两个小时就看完了。并不是太在意。也许是看过的书多了,有时候就有些麻木,看书的时候也笑也哭,看过之后却会就此忘记。当时没有多想,也就放下了。还想着也没有别人说的那么好看吧。之后不久,看了本叫做《微微一笑很倾城》的书,便开始了自己长达几个月之久的对网游文的痴迷(虽然只有几个月但是对于我这种一天看N多本书的人来讲够长了,几个月之后不是不痴迷了,是书荒啊- -好看的基本都看完了囧)。当然,我知道两本书是同一个作者写的,只是两本书的氛围是那么的迥异让我一度怀疑是不是看错了名字,而肖大神是如此出众,自然把以琛的光环淹没了。
等到我痴迷完了网游文,闹了书荒,脑海里莫名就蹦出了两个名字。一个叫何以琛,另一个自然就是赵默笙。那种淡淡哀伤与漫长等待的绝望,不知不觉中又弥漫在心间。忍不住把这本书找了出来,再翻上一遍。其实在我开始想念这二人的时候,就察觉到异样了。看过的书太多,不是太放在心上的书不要说男女主角叫什么名字,就是书名都记不得。更何况是想念。后来我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惦念。
是啊,怎么会不惦念。
那种平静,那种深情,那种淡淡的痛,只有时间才能慢慢酿出它的醇香,而这种香一旦注意到,便欲罢不能。
也许《何》并不是多么跌宕起伏的一个故事,却是最能沁入人心的。有时候也正是这种淡淡弥漫着的情,才能久久地盘亘在心头,挥之不去。并不是不深情才会看似淡泊,而是情太深,深到不能表达。
默笙走了。远去美国。不辞而别。以琛绝望地在校园里四处寻找,傻傻地站在宿舍楼前等待,也只不过几日。然后就平静了。恢复到了往日的何以琛。那么优秀与冷静。就如同普通人一样不过初始有些痛罢了。就如同这个人从未出现在过他的生命里。就如同他曾经的失常不过是所有人的错觉。就如同那个人一如别人以为的那样微不足道。
毕竟,是默笙死缠烂打才追到了以琛。
至少几年里,在以玫看来默笙的影响微不足道。
只是,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
若干年后一个关于女同学毕业便结婚的笑话,却让以琛恍神道:“我本来也打算一毕业就结婚。”
世界才突然崩塌了。
原来。一切都是假象。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如他。
以琛说: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将就。
所以,那种平静便是下定了决心,要等她回来。
所以,一等就是七年。
还好,默笙回来了。
看《将爱》的时候,一同的朋友诧异,“我都哭了好几次了,你怎么就没有反应?”我没有回答。怎么会没有反应。看见杨峥,第一个想到的便是以琛。只不过看过了《何》,那种弥漫着的伤心似乎便可以忍受了。很多时候,电影远没有文字让人觉得感动。又或者是杨峥和文慧远没有以琛和默笙那么难能可贵。
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不经意的在别人心中刻下了印记,以为那人并不在意便离开了。而剩下的那个人,却永远地留在了漫长的回忆与等待中。就如几米说的那句话。当你喜欢我的时候,我不喜欢你。当你爱上我的时候,我喜欢上你,当你离开我的时候,我却爱上你。是你走得太快,还是我跟不上你的脚步。
很多人都是深情的,几乎谁都有过那么一两段撕心裂肺的爱情。长情的人也很多,在念念无望的时光里以自己的方式祭奠着失却爱情的人不在少数。只是太多太多的人耐不住寂寞和痛苦,轻易让别的人介入了,没有选择等待和守候。身边多了别人,还怎么回头?自己断绝了回头的路就怨不得别人。或者根本一切的不圆满都只是你一手造成。
爱情真的是需要勇气的。深爱的勇气,受伤的勇气,排除万难的勇气,坚持的勇气,最最重要的是可以在漫漫长夜里忍受寂寞和绝望的勇气。所以以琛和默笙才不会孤单地守着两人的记忆到老。
也还好,以琛是幸运的。他恰恰也遇见了这么同样一个痴人。默笙。
所以那么多那么多的委屈,那么多那么多的痛苦都值得了。
因为,是 由你陪我到老。
嗨,以琛默笙,又见面了!两年前我第一次看《何以笙箫默》,很感动;两年后的今天,再看本书,还是觉得很感动!故事还是那个故事,新版比旧版多了个一家三口的番外,虽然写的只是小宝宝诞生记,却让人无比欣慰。我觉得一个家庭有了孩子才显得更完美,番外通过孩子来写夫妻恩爱,更有说服力。原本以为,他们能够重新在一起已经是完整了,原来完整之外,还能更完整。何以琛和赵默笙,他们那么多年的爱情,不仅等到了花开,还见到了结果——何照,他们爱情的结晶,他们幸福的证明!
收到书,果然赏心悦目,这是我见过的《何以》中最好的版本了,不愧为“七周年精装珍藏版”,从封面到海报到书签到卡片,处处精致唯美。我不仅是封面控,也是插图控、卡片控、海报控……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所以我特别喜欢本书的全套配置。全书一共十二章,如果每一章都配上相关的插画就更好了,不知足啊。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卡片,突然发现,那个以琛默笙圣诞夜相拥的画面,有一个细节与原文不符——第175页原文写默笙:“……手不由自主地伸到他大衣里,环住……”可是画面上却是默笙的手在大衣外环住了以琛的身体。
喜欢《何以笙箫默》,不仅是因为故事动人,更是因为作者是个认真讲故事的人,如果不是顾漫,同样的情节换个作者来写,这本书未必会成为经典。本书字字句句禁得起推敲,字里行间流露着温馨,美好的令人心生向往。整个故事给人的感觉极其干净,通篇没有一句废话;极其温暖,读书时心灵好似沉浸在阳光里;更难得的是,角色刻画相当成功,尤其是男主,相信很少有女人看过本书之后会不喜欢何以琛。这个男人太美好了,几乎成了我心中完美男人的代名词,如果彻底戒烟就更完美啦!
抗战胜利才用了八年时间,而以琛对默笙的等待竟然长达七年,谁能想到,他是如何度过每一个漫漫长夜,始终不曾放弃信念?七年的漫长等待,现实中的我们鲜少有人能够做到,但是以琛做到了,多么难能可贵!七年来他不是没有想到过放弃,而是不愿放弃,不是不可以选择别人,而是不愿意将就……当看到他终于等来了默笙,当看到后来他们一家三口走在一起的温馨场景,才感觉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
现实中的爱情远不如小说里那么强大,除了何以琛,没有人会愿意长久的原地等待,相爱的人们惜缘吧,别让爱成空。
书,我已经看了n遍,还是很喜欢,所以买来收藏,而当当也没有然我失望,书很不错,很喜欢!看了那么多都市小说,何以还是我最喜欢的!“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却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因为害怕再也没有理由去理你,爱你,喜欢你!因为爱,所以七年的时光很短。这是一本让我相信世间有真爱的故事,喜欢笙箫!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前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欠,默笙欠以琛一个完整的童年,以琛欠默笙一脉温情; 这一世,默笙和以琛相恋,默笙恋以琛聪明英俊有才华,以琛恋默笙明媚如阳; 下一世,默笙和以琛相忘,默笙忘以琛深情期待整七年,以琛忘默笙转眼不见。 这一世,他们遇见,分离,再遇见,兜兜转转七年。七年间,这一份真情的缘牵绊着他们,妄图相忘徒劳无功,因为前世欠债未还。 于是,于以琛,姹紫嫣红敌不过她的嫣然一笑; 于是,于默笙,才俊富豪敌不过他的浅浅一吻。 于是,以琛和默笙这四个千差万别的字,穿越了七年,穿越了两世,铭刻在一张红色的结婚证上,铭刻在两个人的心上。 我以为,这一切都是姻缘的安排。 优秀俊朗如以琛也要栽在有点迷糊称不上绝色的默笙手上。什么默笙的赖皮,什么默笙的死缠烂打,也终究是借口,如此可爱并为之疯狂的借口,想起来不禁失笑的一抹弧线。他,何以琛便是执着的爱着这样的赵默笙,不在乎她是谁,她从哪里来,只要她够赵默笙。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 以琛如此深刻的爱着默笙,爱进了骨髓里,却不曾甜言蜜语,却不曾日日表白真心,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日日表白,是在安慰对方,还是在提醒自己不可忘记? 大多的情感指南,爱情专家告诉我们,与昔日恋人最好擦肩而过,互相道句“你好!”,眼角眉梢要带着回忆的信号,保存最美好的记忆。然而他们却不,他们事隔七年,复见,逃跑,陌生倔强的不承认;再见,纠缠,倔强的不诉说每当梦醒都是想念的泪水;三见,急切,倔强的领一份毫无温情准备的结婚证,也许是七年里日日都憧憬的场面。情感指南,爱情专家也有不靠谱的时候,那就是遇见真爱的时候。我以为,当我们遇见某一个三世姻缘的人,我们的会情不自禁,我们会激发我们爱的潜能,在真心面前,一切技巧还有你来我往拔河的力学均是那么可笑。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承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是山崩地裂,天雷勾地火,而是天冷加件衣,饥饿做顿饭,彼此如空气般的存在,温暖围绕,一回头他永远在那里等着你。他们便是如此,平淡的叙事,安静的语调,幸福简单的生活。人世间,有太多的浮华,有太多的功利,只有在他的怀里才能看见纯净的天空。 以琛说:“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三世姻缘,怎可将就? 若,此时的你,正享受爱情,尽可珍惜,姻缘可遇不可求; 若,此时的你,正寻觅爱情,尽可相信,前世欠你人终会出现,因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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