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我能看完这本书,这本书已搁置许久,曾经看过几页,不知道什么原因,那段时间没能坚持看完,想来,可能看书也要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书吧。
美国,拉里,一个笑起来惹人爱又温暖有教养的孩子,二次大战时做了两年的飞行员,有一个彼此相爱的女朋友,伊莎贝尔,那是个聪慧、阳光、开朗的孩子。伊莎贝尔家境殷实,生活在美国上层社会,社交广泛,而伊莎贝尔对这一切很满足并打算一直能过上这样的生活。
拉里在飞行的时候亲眼看到战友为了救他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用他的话说:人死了可以这么的死。回来后,像变了一个人,虽然大体上还以前表面上变化不大,但内心已改变了很多,这边从他拒绝格雷安排的工作就看得出,他和伊莎贝尔约定,他去法国巴黎这个世外桃源的地方去“晃膀子”两年,如果两年之后他愿意回到美国 ,那么两人结婚,如果两年之后,他还是希望继续“晃膀子”,那么,他只能过他想要的生活,而伊莎贝尔也会按照她想要的生活方式以及她父母要求的那样重新开始她的生活。
拉里,用了两年学习看了很多关于哲学的书,想弄清楚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意义,之后,走了很多国家,靠自己的体力和那点前期原因留下的固定收入,最后在印度,精神得到了升华。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像是在做一次心灵路程,各色人物尽在其中,最后因为性格、观念、追求的东西不一样便有了各自的人生,可悲的是有个女人(真可悲,我看完连她名字也忘记了)因为生活不顺遭受了打击而选择了自暴自弃,最后下场很惨,被人杀掉仍到海里,警察联系上毛姆和拉里,帮她做了安葬。
“毛姆的文章常在讥讽中潜藏对人性的怜悯与同情”,《刀锋》试图通过一个青年人探求人生哲理的故事,揭示精神与实利主义之间的矛盾冲突。
<月亮和六便士>我看不太来.但<刀锋>我读了不下十遍, 为了里面的精彩人物描写与哲学门派的介绍而着迷.
艾略特是个毕生以社交为己任的骑士,他像堂.吉诃德一般,为了一个个虚无缥缈的梦想而奋斗着,当他终于达到了自以为的目标之后,却死在孤独凄凉的晚境中.他是一个势利鬼,也是个慷慨的人;他有着投机倒把的一面,也有对于艺术的热爱和追求.
主人公拉里则是一个从战争中领悟人生,退出纸醉金迷的上流社会追寻人生真理的"叛逆者".他抛下财产和爱人,终于在印度找到了心灵的平静.
也许有人认为伊莎贝儿和达雷是只顾金钱享乐的现实主义者,但他们是美国经济繁荣发展下的产物,他们真心地投入生活,享受俗世的乐趣,是热爱生活的人.
好友力荐了好久的书,非常适合我在当下这种状态下阅读。
其实拉里的历程是全书中最令人想要探究的线索。他从一开始对飞行员同伴死亡的恐惧,对人生意义产生的疑惑,到思想上的探索,行动上的游历,一直到在印度得道时的醍醐灌顶,最后又回归到生活(纽约)。和书中艾略特至死不忘穿上贵族古董礼服参加盛大宴会,死前还要巴结上帝来获得上天堂后的拯救截然相反,拉里走过了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他获得了真正我们所谓的“自由”----物质上的无求,世俗的无所牵绊以及精神生活上的极致满足。
书中另人印象深刻的还有伊莎贝尔。伊莎贝尔一开始并不惹人讨厌。她只是顺应这个时代,要求物质和安全感的保护--情有可原。但之后她就像毛姆说的那样一点一点“蜕变”了,形象上越来越丑陋。其实书中有一个细节,表示其实她曾有怀疑和动摇过:她和作者说,当丈夫破产后她与格雷离开当地去了她老家农场,她用格雷的视角说曾有一天被这种幽静打动了,被这块纯洁的土地,美的感受打动了,体会到接近上帝的境界。然而接下来她立即对这一切予以否认,风头一转又回到现实世界中来,马上自欺欺人得表示自己是那种不看到珠宝和皮大衣就不会真正感受到快乐的那类人。如果说当初伊莎贝尔拒绝拉里是因为受到物欲的吸引而没有明显感受到物欲的伤害的话,现在的她已经受到伤害了,她像吸毒上瘾一样不能自拔,所以只能在偶然的真情流露时刻哭泣。
伊莎贝尔是不值得同情的,她对拉里的爱是那么自私,是占有欲的作祟。冷酷而没有慈悲心----毛姆只有到最后还一再强调她脸庞的美丽和讨人喜欢来加以讽刺。
是出于和拉里同样的处境,让我听到这本书的内容之后,不加思索就买了一本马上看了起来。
工作有什么意义呢?生命这样突然而脆弱,为什么我们要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工作上。那么究竟有什么事情是值得我们去做的?很期待那个结局,那个拉里愿意放弃常规路线去思考、去尝试、去追寻的结局。
书里其他的人,他们都是拉里的反面,无论追求的是社会地位、金钱、以及能借以得到社会地位和金钱的婚姻,看起来都是那么可笑而受到命运愚弄,但是拉里的结局——皈依印度教,真的让我有点汗颜,难道……难道我也要皈依印度教不可?………………
为什么世界上要有恶?为什么世界上要有痛苦?千百年来,无数的哲学家,无数的修士都在找寻这个问题的答案,本来这是个严肃、认真、无聊的问题,可是在毛姆的笔下,这是问题让人读来要有意思得多。
一个无法让人讨厌的小伙子拉里,在战争,目睹了鲜活的生命瞬间变成了肉泥的悲剧,于是开始寻思“上帝既然创造了世界为什么也带来了痛苦?”,并用了大把的时间“晃膀子”游历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只为追寻这个问题的答案,最终,在印度找到了他想得到的。
其中,最出彩的还是老势力鬼艾略特,尽管文中,你无处不见他的势力嘴脸,可是,你还是无法讨厌他,你会为他那无意义的做作忍俊不禁,会为他为了没有受到邀请而伤心落泪的情节会心一笑,老艾略特就是到了最后死的时候也不忘记自己是“上流社会的人”。
索菲这个角色篇幅不多,可是却让人印象深刻。当一个人满心以为已经得到了全世界却在突如其来的灾难一无所有了,有谁有资格要求她活得“体面”呢。
总之,这是一本非常非常喜欢的书,就像作者说的,可能有人不喜欢这本书。因为,书的结尾没有人死、没有人结婚,没有有的读者想要的大团圆结局。可是,也正如作者最后写到的,“书中和我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名流......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真的是如获至宝一般的喜爱 他的书真的就有那么一种魅力 吸引你 让你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读完不可 然而 这还不算 他还让你象宝贝一样的宝贝他 爱护他 舍不得他 我第一次接触毛姆是看到我喜爱的一本书的作者说最喜爱的书是《刀锋》,便产生了看一看的念头,于是就买了来。一拿到手就放不下了,而且是不舍得一口气读完的感觉 真的很好。毛姆是讲故事的高手,但他又不单纯是在讲故事,而是用大脑在思考,在创造。
我宁愿当他的仆人。宁静的小屋里,他在不停的书写着,我则在一边看他是怎样将头脑中的奇思妙想转化为文字的,虔诚的,赞赏的,崇拜的。我的天呐。
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一个“世界公民”。但我宁愿为他端茶递水,洒扫庭除!!!
终于读完了,并不是因为不好看,恰恰相反,这本书真是给我以极大的启发!例如主人公毛姆与拉里的一段对话:“世界就是游戏,在这种游戏中,有乐有忧,有道德亦有堕落,有知识亦有愚昧,有扇亦有恶。如果罪恶和痛苦在创世时就被完全排除掉,游戏还能继续玩下去吗?拉里所悟所得亦应是我们所悟所得:人都比他自视的为高,而智慧是解脱之道,要脱离苦海不一定要出家,只要去掉一个我字。行事不怀私心使心地纯洁,责任为个我并入大我提供机会。
而智者的话语也为我重新开始认识世界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答案:尘世的满足都是暂时的,只有无限能提供持久的快乐和幸福。但是,时间的没完没了并不能使善更加善些,也不能使白更加白些,世间万物都有个完,我们除非是傻子才能要求事物永久不变,但是如果我们不抓着手里的东西及时享受它,肯定是我们傻了!如果变化是事物的本性,我们会认为把这一条作为人生哲学的前提,是最合情合理的。我们谁也不能两次濯足于同一的河流,然而河水流去,继之以来的水仍旧一样清凉沁人。
语言里流露出的是对生活的热爱,对整个人类,整个世界的大爱。
掩卷后思绪久久不能平静。所以说:一、正因为世界无时无刻不在发生着变化,痛苦与快乐始终是发展变化的,所以我们要坦然面对现实,并热爱这个世界;二、明白这个世界,从而感受她的永恒、变化的美,明白人的享乐是低级而暂时的,才可能摆脱对于死亡的恐惧而面对未知世界的大美;三、净心,去除欲念和私心,能达到真正的无我才会体验真正灵魂深处的快乐。这不是耸人听闻,但几乎颠覆了以往所有的世界观。细细品读,确如一缕甘冽的清泉自头顶人咽喉、润肺腑而又遍全身!
书中蕴含的世界观、人生观是一剂醒世的良药!
毛姆的小说《刀锋》我很喜欢,在大一时从学校图书馆借来,译林出版社出版,黑色封面。整座大学位于西安北郊一座荒凉的平原,校园西边是桃花园,背面是汽车试验场。周围甚至来不及开网吧,也没有其他兄弟学校依傍,孤零零的摊开在黄色的土地上。我们第一批五千名学生就被扔进了不带围墙的监狱,除了去机房上网,除了去图书馆借书,你别无选择。
我不能不说学校图书馆的选书人品位很恶劣,或许他收了贿赂,总之,你不能对一个工科大学新校区新创立的图书馆抱大的希望。好在古龙的全套书籍他有,好在英语四级词汇考研资料他有,译林出的一套很烂的黑色封面版外国文学丛书也有,这一套丛书老在我眼前晃晃悠悠,在古龙小说全集和高数习题之间游离,终于借了几本。那本《双城记》我借了不止两次,没有一次读完。唯一读完还有印象的便是《刀锋》。
《刀锋》开了一道口子,原来印度的哲学是这样的,原来西方也有这样的人,原来真的有大欢喜。“一把刀的锋刃是很难越过的,所以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很难实现的。”语出《奥义书》。可以说,这是了解后来垮掉派那群人的滥觞。我的确被震撼了。
然而《月亮与六便士》让我有了失望。毛姆本来就是一个为中产阶级家庭主妇写作的作家,功成名就后,晚期的《刀锋》终于使他有了点追求精神皈依的意图——可能这一点才是吸引我的最重要的原因。《月亮与六便士》被看做是毛姆最重要的代表作,巅峰时期写出来的重磅炸弹,也奠定了其在文坛的地位。或许——一个精神上的骗子,这才是他的本来面目。
只要对美术史有些稍微理解的人,都能够看出《月亮和六便士》的原型是印象派后期代表画家高更。高更在年近四十的年龄,抛弃了伦敦的证券经纪人的工作和妻子儿女,独自跑到巴黎学画,在那里认识了梵高,尔后他拒绝了梵高前往普罗旺斯居住的请求,来到南太平洋的塔希提群岛隐居。在那里他画出了他一生最重要的作品——《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对于高更这样才华横溢、又足够隐忍的画家来说,他具备了足够的传奇性和谈资,让家庭主妇们在晚饭之余兴致勃勃地谈论到十点,或许还会为此争吵得面红耳赤,说不定,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还会在心底悄悄种下爱情和艺术的种子。出生于中产之家的高更很容易获得同情,或许毛姆看中了这一点会大受欢迎,才决定写作此书。因为在那个年代,小说的文艺评论权威躺在贵妇人的沙龙里,在下午茶时间里插花。说这个真的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味道,然而我就是喜欢这样坏坏地去思考作家的意图,从毛姆的写作之中嗅到了投机的铜臭味,不知道该偷着乐,还是该为自己羞耻?
然而崇敬已荡然无存。从《刀锋》过来的崇拜已荡然无存。
我该感到庆幸有了所谓进步,还是该为丧失了冲动和激情而大哭一场?总之,我不能在这部名著中吸收到多一点内容,我甚至开始讨厌这本书,讨厌主人公的装腔作势,讨厌他的绝情,讨厌他没有出处的艺术激情。我非常讨厌这部作品。毛姆在最后写到,思特里克兰德在塔希提岛患了麻风病,在一个房间里逐渐失明的情况下,画出一副伟大的作品。这幅伟大的甚至不能示人的作品,因为当地人的愚昧(有麻风病菌)而烧毁了。画家也没有丝毫遗憾的死去。因为画已经完成,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鞭打他了,他可以含笑九泉。
这一个结尾真的滥俗无比!作者严重拔高了主角的形象甚至严重拔高了绘画的形象。这很受文艺青年和无知少女的欢迎,我承认。但他很装逼,我只能说。
文中那个一心为主角付出服务甚至牺牲了老婆的荷兰画家,起初我以为说的是梵高。但这位又矮又胖的画家实在太无私了,除了欣赏水平超越了伯乐(这非常必要),几乎没有任何优点,他甚至非常清楚自己毫无绘画天赋。所以这个人不是梵高,他应该是桑丘 骑士。每一位理想主义者身边必须都有这样一个矮胖的忠心耿耿的仆从,陪着堂吉诃德先生向风车发起冲刺。毛姆先生很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结构。但在我看来,这个结构不仅侮辱了梵高(很容易产生如此联想),侮辱了高更(他何尝如此不近人情),更侮辱了塞万提斯先生。
我抵死不承认这是真正的艺术家。毛姆先生肯定不是,因为他的一生投机取巧。他笔下的人物思特里克兰德先生更不是了,他只是一次成功的投机取巧之下诞生的人物。我来告诉你什么是真正的艺术家:第一个跳上摩尔人的船伤了右手,蹲过摩尔人的监狱并且成功越狱的塞万提斯是的;总是在结婚和不结婚之间徘徊,屡次撕毁婚约后又屡次写情书找回爱情却从来不写爱情的卡夫卡是的。从来没有一个艺术家,像思特里克兰德这样毫无顾忌放肆大胆,将绘画和才华作为开脱。如果没有在人群之中的挣扎,一味冷血,根本不可以创造出好作品。
我并非不承认艺术家都不冷血。你肯定会举出毕加索和罗丹的例子来反驳我。毕加索和罗丹和主角思特里克兰德之间最大的区别我想应该是责任吧,毕竟在经济上他们有了努力。思特里克兰德的毫无顾忌令人发指。杜鲁门卡波特写作《冷血》也做出一个极其冷血的决定,为了书的结尾,他任由法庭做出死刑的判决而没有干预。但这并不能说,卡波特内心里没有过内疚挣扎。
假如艺术真的是魔鬼——她经常披着魔鬼的外衣出现,她肯定是一位自私的女王,无情的挥舞皮鞭鞭策天选者去画、去创作、去写作。然而创作出震撼人心的作品还是娱乐大众的作品的作者,起初都应该是人。毛姆自己便是这样一个人,他深知中产主妇泛滥的母性和少女崇拜心理,于是依托高更的原型,写出了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形象。这个形象流传至今,只能说是人们的分辨力,还不能认清真正的艺术品。文艺青年无论是被妖魔化还是被脸谱化,都应该是活该。
年初一月的时候,受一位朋友之邀,久违地看了一场电影“赎罪”,电影讲述的是二战时候一群英国年轻人之间发生的故事,影片中极致的人文描写,拍得好,暗自想来那多是由于导演的功力深厚。从影院出来之时,不由感叹,中国若不安心只为一个三流国家的话,怕是早该让张艺谋那般人物可以在今后只需专注于奥运会的开幕式的导演了,只可惜,奥运常有而中国却不能永办,张导怕是还会继续烧钱去拍那些热闹的烂片,而中国怕是还只能继续这种三流国家的身份了。
爱“赎罪”至深,数次前往外文书店,最终寻来原著,仔细读了又读,却是原著大大胜于电影。伊恩.麦克尤恩,英国人,1975年曾凭借小说《最初的爱情和最后的仪式》获得了“毛姆奖”。原来电影竟是打了小说的秋风。
喜欢董桥先生,他每本书我都买,买来都细细地读。董先生的文字好,文章不长,千字左右,篇篇都是珠玉,古今中外都有涉及,美得很。近日有幸央朋友从香港购得董先生最新的文集《绝色》,牛津版的,皮质的封面,烫金的书脊,纸质优良,印刷精美,篇篇都配了图画,也只有这样优美的装帧才配得上董先生的文字,虽所化不菲,却大为值得。于董先生的文字间徜徉,不期竟数次遇到了毛姆W. Somerset Maugham。
想到为董先生所推崇的人必大有异于常人之处,更思及伊恩.麦克尤恩所获得的奖项,便想从作品中自行拜访毛姆。按照老习惯,在“当当”的搜索栏里输入了“毛姆”二字,选好书籍,下了订单,几天之后,便拿到了毛姆的几本书。上海译文的。历来喜欢上海译文翻译的书,虽然书装帧得都很朴素,但要价公道且印刷、纸张的质量一点都不差,翻译更是见功力。
拿到的毛姆是《刀锋》、《月亮和六便士》、《人生的枷锁》。
三本书每本后都有毛姆的简介:威廉.萨默赛特.毛姆(1874-1965),英国著名小说家、戏剧家。
老先生足足活了九十一岁,经历过一战经历过二战!
先看《月亮和六便士》,后看《刀锋》,《人生的枷锁》则因为过于厚重,不得不暂时搁置。前作写于1919年,人物原型是著名的后印象派三杰之一的法国画家保罗.高更(另外两位是塞尚和梵高);后作著于1944年,人物的原型是英国剑桥大学著名的哲学系教授维特根斯坦。
一直喜欢在班车或者地铁上看书,但毛姆的书绝不应该是那种可以在班车或者地铁上看的书,他的书须是要在夜深人静之时怀一颗思辩之心来读的。他的文章,到处都透露着他那种敏锐的观察力,他的笔触就像一把锋利的手术刀一般可以用来剖析人的心灵,能够挖掘出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活动,所有的描述都透露着极大的人生哲理却又不流于说教。
较之《月亮和六便士》我更喜欢《刀锋》,毕竟25年的磨练使得毛姆的写作更加老道了。
《刀锋》,毛姆是以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的,“毛姆”本人作为主角之一称贯串于全书之中,男主人公“拉里”,原来是一个普通的美国青年,生活在芝加哥,家族富庶,一战的时候因为年轻人的冲动,以16岁的年龄参加了法国空军,眼睁睁地看着比自己仅大4岁的战斗伙伴为了营救自己在在战争中死去。从此,他开始感受到了“虚无”,体验到了“虚无”带给他无尽的痛苦。战争结束后,他回到了美国,看到了美国人追求的和向往的所谓“巴黎式”的上流生活方式,不顾未来地对资源的浪费和对人生的挥霍,从心里对他们那种虚伪的生活方式感到敝视!此后两三年间,他孤身一人辗转游学于法国、德国、西班牙,留迹于“下等人” 之中,一边做苦工一边学习经典的哲学著作,以期解决自己,当然也是所有人人生之中最大的困惑“人之对于死亡的苦恼”。虽然看了很多书,也经历了很多思考,但是他却始终感觉到对最终结果还是隔着一层薄纱,始终无法参透这最后的真正的奥秘。再后来,已经和他订婚的贪图物质享受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也最终因为无法接受他放弃世俗价值体系而追求精神崇高的生活模式放弃了他转而嫁给一个当时很红的股票经纪人(此人最后因为美国1929年10月23日纽约证券市场崩溃导致破产最终落得个一文不名,靠老婆养活。幸好最近有了美国的次级债危机,使得我可以感性地联想到当时的那场金融风暴)。“拉里”他只身一人来到了中国和印度,最终在印度古老的吠陀经哲学学习修行过程之中得到了感悟,捅破了那最后的一层薄纱,找到了人生最大困惑的答案。5年之后,他回到了巴黎,散尽了自己丰厚的家族遗产,只身一人返回美国,找了一份自食其力的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从此和所有的人失去了联系,包括“毛姆”。
这本书写得真是好,知道自己文字功力的有限,也不可能很好地复述出这样一本伟大的著作,但却已是尽己所能了。
董先生一生喜爱英伦,小说读毛姆,散文读蓝姆,苏富比上百年的珍品一部一部地买。"闲时慢慢读,慢慢学,图得只是供养心中一点清气!"王念青先生这样跟他说。
曾经有一段时间,很迷清朝时期的笔记小说,初一看看感觉还是不错的,但是现在想想,和《刀锋》比起来那恐怕只能算作是班车和地铁上的无聊读物罢了。
一个人的伟大来自于精神,一个民族的伟大更加是来自于精神,而对于精神具有指引作用的只有哲学、宗教和艺术。我们呼唤能够拥有大家,呼唤能够拥有真正的哲学家、真正的宗教人士和真正的艺术家!(号外:1,中国目前看起来哲学家应该还是不错的,至少我们有王德峰教授了;2,现在中国的和尚哦,一塌糊涂,一塌糊涂,不提了不提了;3,艺术家嘛,嘿嘿,算了吧!估计都在前几年死绝了!常书鴻那样在敦煌一呆几十年的,陆少俨那种为了画画从重庆坐木排到上海的人我是不期望还能够看到活的了!今后恐怕也只有张艺谋那种跳梁小丑四处卖弄,拿爷爷奶奶们剩下来得家丑去讨洋大人欢心!)
三鹿奶粉这种事情!有人说是缺少法制!狗屁!这种事情和法律有狗屁相干啊!法律是用来规定"人"的权利和约束"人"的行为的,对畜生立法有用吗?狗会因为你对它立法就不吃屎了吗?不会!只要你不改变他是狗的事实,再多的立法也没有用的,杀了这条吃屎的狗还会有那一条蹦出来继续吃屎的!怎么办?想办法把狗都变成人,教会狗怎么样做事情才叫人!哎,真要是到了法律连狗都要管的时候,哪里知道要多少人力物力才能管得过来的哦!没有哲学、宗教和艺术并最终导致没有道德的民族和国家能走向哪里啊!奥运会有什么用啦,劳民伤财!神舟七号有什么用啦,还不如长江七号呢,至少具有一些娱乐大众功能!
读完毛姆《刀锋》,我觉得自己更喜欢毛姆和他的作品以及写作风格了。书中主角拉里的思想是有一种高度的,也极具思辨意识,是我辈普通人所不能理解的。拉里和艾略特是对比鲜明的两个人,却是我们现实版生活中的两类人。拉里和伊莎贝尔虽然互相爱慕,但也是完完全全的两类人,用现在最流行的话是三观完全不一致,这样是完全支撑不了琐碎平淡的生活的。伊莎贝尔恰恰和格雷是很好的组合,共同的观念和追求,最终成就一段幸福美满的婚姻。每个人都有选择过什么样生活的权利,在允许的范围内,无所谓对错,自己觉得安宁平和就好,并非大家干什么,你也干什么,就是正常的。写到这忽然想起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中说有三个永远没有准确答案的话题:人为什么活着?爱情是什么?金钱是不是万能的?同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后我要说毛姆书中最有意思的一段:是毛姆与艾略特的一句对话,“就在你来之前,保罗•巴顿跑了来看望我。”艾略特突然开口说到。然后毛姆另起了一段:我不指望读者还记得这个人,因为我自己也得重温前文看我究竟给了他一个什么名字。然后简单的描述一下保罗……做为读者的我开怀的笑了。
读完,相对于《月亮与六便是》,更喜欢《刀锋》一些,借用七堇年的《尘曲》:心之所向,素履所往;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做了书评。拉里最终回归现实,于日常中修行。蹭吃丸子的骨头饼干,带走一罐鳕鱼肠,小幸福
人生目标可以是追求精神富足和自我完善,看书的时候有过后悔自己为什么没能在15岁的时候就看过这本书。但是想想,不同的年龄有不同的阅历看书得感觉也不一样,现在能沉浸在书中的精神世界,就是最好的时候。
最初读毛姆的书,是朋友送我的一本《月亮和六便士》,当时读完极为震撼。这次又买了毛姆的《刀锋》,其对生命意义的追索,对哲学思想的阐述,都让我对毛姆的作品更加感兴趣了。打算接下来把毛姆的书都买来看一看。
看完此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向阳而生,随遇而安。还有就是每个人的生活轨迹和命运是不同的,我们唯一需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找好自己的定位,不浮于世事,勇敢做自己,世间百态,唯有忠于自己的精神世界最难的。
先是这本书的封面很精美,特别符合自己的审美;其次是毛姆的作品,发人深省。目前还没读完,但是前半部分中关于拉里和伊莎贝尔的描写多多少少和自己曾经经历过的感情有些相似,从中能看到自己曾经的影子。通过阅读也可以更深层次的理解自己的过往经历,认识过去的自己,对自己以后的选择也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感谢作者写出如此经典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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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到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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